首先重申一下,公司员工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目前只有一种:取得应税收入的次月,由义务扣缴人按纳税人收入情况按月(次)代扣代缴,至年终(有必要的),由纳税人汇总全年收入,于次年3月至6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谣言四起,公司员工可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谣言!人云他云我没云!谣言止于智者!从您开始!
自然人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录入本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然后推送自己公司。仅限录入信息,非自行申报!目的是提高效率。
一、那些人可以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这不是个密秘!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以下6种情况可自行申报:
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月工资是月度预先!!!
2、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指个体户,非公司的员工!!!
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法定义务,敢不扣缴?
4、5、没有或者不明确扣缴义务人的,可自行申报。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申报。
二、谣言不攻自破
1、代扣代缴是义务扣缴人法定义务!
2、工资薪金是公司重要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不代扣代缴,证据链断裂!
三、辞职换工作
1、原公司在个税系统将辞职员工“离职”,填写离职时间,自此离职员工个人所得税不再由原公司代扣代缴。
2、新公司在个税系统增加人员信息维护,新公司正常为企业员工代扣代缴!!!
本文由顺通财税段贤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