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额纳税的本质是所得税征收方式之一
定额纳税在税法中的描述称为核定(额、率)征收,是针对于所得税计缴税款的一种方式。选取任何征税方式,不是不用建账的依据,也不是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依据!定额纳税仅仅是纳税人与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一种计税方式!仅此而已!
二、施工企业取得业务凭证是收据要不要入账?
这是个认识上的偏差!不是要不要入账的问题,施工企业真实业务发生,虽然取得的是收据等白条。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必须序时准确的记录反应该经济业务,会计人员必须据实入账!
三、所得税前扣除凭证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和相关税法的相关规定,非行政事业单位开具的收据或其他白条,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的!会计准则又要求据实入账,怎么办?这个要求和关系其实并不矛盾!会计处理据实入账,查账征收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时,转出或调增相关扣除项目,按照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缴税款。定额征收的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额’、‘率’计缴征收。涉及扣除项目的,核定征收情况下,白条收据依然不得作为扣除业务凭证使用!
四、核定征收的相关介绍
核定征收一般情况下,特指仅针对所得税计缴税款的一种方式。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适用于预缴和汇算清缴环节。纳税人很多时候错误的认为,核定征收是经营主体所有的涉税事项,均采用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是指因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主要包括定额征收和定率征收,日常工作中,多采用预先核定所得税征收率的计缴方式,相关扣除数因为不全和不合规,实际应纳税额=收入X核定所得税率!请及时与主观税务机关沟通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