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是可以的。
一、广告费是老板公司实际发生的发生的广告费,确实是因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产生的,而且这个广告费在公司账务里列支。
如果广告费,是虚增的,不是公司经营需要发生的,或者是其他公司、老板自己或其他个人发生的,是不可以的。
广告费发生的资金支出,是由老板垫付的,或以老板的名义垫付的。如果是他人名义代垫的,这个广告费是不可以。
三、公司没有支付老板广告费老板垫付广告费的款项,公司没有支付给老板,没有和老板其他账务对冲,也没有支付给老板名义的其他人。此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广告宣传费
贷: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老板
四、老板愿意将垫付广告费的款项转为实收资本是否将垫付款项转为实收资本,需要看老板的意见。
除法律法规规定实缴外,现在成立公司一般都为认缴制。实行认缴制,除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外,老板等股东对日常的注册资本实缴大都没有压力或不当回事。如果公司需要钱时,老板将款项及时打进公司就是,不注意实收资本是否实缴这个事。
因此,垫付的广告费是否转为实收资本,老板的意见不是一致的,有的同意,有的不同意。老板同意转为实收资本时的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老板
贷: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为股本)-老板
五、股东会认为垫付的款项没有瑕疵如果股东会有充分的客观证据认为,这个垫付的款项作为出资有瑕疵,比如费用夸大、虚假等,可能会不认可这个垫付的款项转为实收资本。
如果股东会限制不了老板,此项无意义。
在同时满足上述条件下,老板垫付的广告费等费用、垫付的资产购置款、以及应发未发的老板的工资薪金、往来款等都可以转为公司的实收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