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怎么才能最大程度的享受政策福利?

新个税实施条例对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也就是说个人综合所得收入超过5000元/月,税务筹划才有效。小于或者等于5000元/月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毫无意义!

新个税实施条例的主要变化:基本扣除数5000元/月;社保三险一金税前扣除;商业保险税前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租房费、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大病税前扣除共计六项)!

新个税法怎么才能最大程度的享受政策福利?

   一、充分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最大程度的享受政策福利从而降低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在新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政策下,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将自身满足税前扣除的项目毫无保留的申报,增加税前扣除的数额,从而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新个税实施条例的主要变化,属于条款式的条件,满足即扣!重点应放在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上,充分全面申报纳税人可税前抵扣的项目。纳税人可以通过工作单位或者个税APP两种途径,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充分申报税前扣除项目。

   1、填报说明

1)、适用于个人在扣除年度内,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时进行税前扣除。

2)、个人可将采集的信息提供给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也可在年终汇算清缴自行申报时,自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3)、填写不规范,可能导致扣缴义务人信息采集失败,影响个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遇到扣缴义务人未及时为个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可与扣缴义务人核实确认。

4)、不涉及专项附加扣除的个人,无需填写。

5)、个人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相关信息项,并重新提供给扣缴义务人。

 

   二、合理利用专项附加扣除

合理利用专项附加扣除,其实是对专项附加扣除的取舍。包括二者只能选其一的取舍,家庭成员谁扣除的取舍。

   1、二者只能选其一的取舍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中的租房费用和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有部分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地,既有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又有租房费用,且均符合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纳税人可以依据自身和当地的实际情况,选择二者之一作为税前扣除!

   2、家庭成员谁扣除的取舍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租房费、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大病税前扣除六项,均可以在夫妻、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之间合理调节。根据个税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税办法,合理取舍的最优原则是将两个或者多个纳税人的应税级次税率同时降低。从而让家庭成员或者重要亲属能够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三、综述

新个税实施条例颁布后,最大程度的享受政策福利以充分申报纳税人的扣除项目信息,同时合理取舍适合纳税人自身的扣除项目,让纳税人及重要关系人税负均下降,是最合理的规划!应享尽享相关税前扣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