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人们能吃到哪些野味?

唐代黄河流域的自然生态环境与如今相比要好很多,尚有许多森林、湖泊分布,野生动物资源比较丰富,这便于当时的人们获取各种各样的野味。

野味需要打猎的方式获得,通常是贵族之家吃腻了家禽、家畜,想换换口味,从而使野味经常登上餐桌。不过有唐一代,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很多野味平民之家也可以轻易获得。

唐代最常见的野味是鹿肉。鹿是唐代分布很广泛的一种野生动物,在森林、山区,鹿往往成群出现。在当时的河南西部地区,许多普通百姓依赖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尤其是鹿,以猎鹿售卖为生。《新唐书》里记载:“东畿西南通邓、虢,川谷旷深,多麋鹿,人业射猎不事农。”唐朝著名宰相姚崇年少时也曾经参与过猎鹿,当时他居住在汝州广成泽畔,“不知书,唯以射猎为事。”

鹿肉在当时虽为野味,但是出现频率已经和许多家禽、家畜无异。《安成记》里曾记载了一则唐人的趣事:“黄升日烹鹿肉三斤,自晨煮至日影下门西,则喜曰火候足矣。如是四十年。”此人能够每天烹食三斤鹿肉,一直持续四十年,这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鹿肉是比较普遍的,供应十分充足。

鹿肉作为野味,也是唐代宴席上的常客,地位崇高。在许多宴席中,鹿肉常被作为最后一道压轴大菜上席。唐代诗人陈子昂在《鹿尾赋》中对鹿尾肉赞不绝口:“以斯尾之有用,而杀身于此堂。为君雕俎之羞,厕君金盘之实。”

文/Cola

文章来源:网络整理
  • 发表于 2022-01-01 02:05
  • 阅读 ( )
  • 分类: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