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还款能力,但是有还款意愿,只是暂时没有财产执行,法院会判他为失信执行人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解忧君在法院工作,也一直在参与执行工作。对于您的问题,我很负责任的跟你说,如果没有还款能力,但是有还款意愿,只是暂时没有财产,法院会不会将其列为失信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的态度。也就是正常情况下上述情况,你跟法院沟通,法院是不会列为失信人的,反之,列为失信人的可能性就很大了。接下来我会结合办案经验,一一为你介绍为什么我会那么说。
首先,一般法院执行局接到一个案件后,第一时间是下发文书通知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如果规定时间未履行,会被拘留,时间往往是15天,而且会有很大的罚款。然后呢,执行局会根据全国的银行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账户里是否有钱,如果有,直接冻结,通知银行划拨,如果没有,会进入到房产车辆的查询,看看被执行人名下有没有财产,如果有扣押,防止变卖逃避债务,如果没有,进入下一个执行环节。等到执行局查无所获之日,往往都会将其列为失信人,对其进行曝光及限制消费,这个时候他就成为了失信者了,进入了诚信的黑暗排行榜上了。也就是说没有履行,一般都会将被执行人列为失信人,而不是跟其他回答者说的那样,想还钱但是没财产,慢慢挣钱慢慢还就不会列为失信人。这个是可以肯定的,现实的执行就是这样的,因为将其列为失信人也是一种为申请人解决诉求的手段,现实中往往也是真的操作的。
但是也不是说只要还不上,即便你想还只是暂时没钱就会被列为失信人,不是这样的,如果被执行人找到你,希望你能给他一些时间,他会尽量还你钱的话,而且你同意了,此时你可以去执行局找到执行法官,一定要跟他讲明你的想法,暂时不希望将被执行人列为失信人,法官往往都会同意的,因为一定程度上理解执行法官是为你服务的,既然你的诉求是这样的,法官肯定成人之美呀,不然难道硬要将其列为失信人吗,除非吃饱了没事干的。还有就是你只是申请暂时不将其列为失信人,而不是永远,在以后的日子里,如果被执行人没有按照承诺来做,你完全可以去申请将其列为失信人,一样可以的。
所以说是否将其列为失信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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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自:法律解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