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又找不到人可否用拒执罪起诉?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解忧君在法院工作,一直也在参与执行。对于您的问题,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理论上可以,适用起来难度很大。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这么做的,即便刑法有拒执罪,但是认定难度难于上青天。下面结合办案经验,我会一一为你讲述。
首先现实中啊,被执行人无财产又找不到人的现象比比皆是,可以说每天涌入执行局的案件中百分之八十都是这种情况,真的不夸张,很真实。对于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在使用全部执行手段,采取执行措施后,往往也是唉声叹气无能为力,最后该案件只能进入终本程序,也就是暂时停止执行,等到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或者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后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就会继续执行,除此之外,别无他法,所以说大家都在说执行难执行难,事实上执行确实难。
其次我们再来分析拒执行罪这个罪名,这个罪名适用起来条件相当严格,并不是说只要不还钱就定罪的,它必须得是情节严重,具体如何严重虽然法条列举了很多,但是在我看来很适用起来很吃力。换句话讲没个千八百万的执行案件,主观上各种情况拒不还款,客观上也有能力的才有可能适用,我说的是有可能,不是肯定。所以说要想用拒执行罪惩处难于上青天。在者说拒执罪的提出主体一般都是执行法官,执行法官认为拒执,才会移送公安,执行法官不认为是犯罪,只认为是执行不能的话,你去公安机关报案,一般成功几率不大。综上,拒直罪很难认定,如果那么轻易就认定了,我国的监狱估计都装不下了。
最后呢,其实执行终本往往是这个类型的案子最后的方式,因为终本不意味着终结,不意味着案子就结案了,它只是暂停,是可以恢复的,不光法院主动可以恢复,当事人申请也是可以恢复的,只要发现被执行人某时有财产了就可以。拒执罪的难度之大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不履行债务就能认定的,我不是说拒执罪不能,而是很难。比起执着的想依靠拒执罪来维权,不如配合法院执行局将案件回归常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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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自:法律解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