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以后有的被告无力偿还欠款,还有必要申请强制执行吗?你怎么看?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解忧君在法院工作,一直也在有协助执行局办案。对于您的问题,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有必要,而且非常有必要。之所以这么说,是对大家负责任的一种表现,过分的同情被执行人,导致的执行不能比比皆是。接下来,解忧君结合办案经验,会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给你讲述我的观点。
首先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也就是执行时间的问题,只有两年。在判决生效后的两年内,你必须申请执行,否则两年期限一到,你就是想让执行局帮你执行,执行局理都不理你。因为给你权利你不用,现在权利没了,你想用no way。所以这个时间点特别重要,现实中有很多申请人拿着判决书来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了,但是工作人员一看,过期了,没办法,案子立不了,然后申请人就认为法院难为他大吵大闹的。其实你换一个角度来看,你早干嘛去了呢,两年啊,时间不短了,你别跟我说什么不懂法之类的,那不是理由,虽然我也特别同情他们。也别跟我说什么我想等等看,看看被告能不能给我钱,于是等了这么久,也没用,现实都是残酷的。解忧君说的特别直接,可能得罪一些人,但是没办法,我必须得说,这样才是敲醒你们,是对你们负责。
其次你可能有时单纯的认为他没有财产了,要是有财产,你岂不是被骗了呢!你申请执行对你百利无一害,因为执行局会通过各种方式去查被执行人有无财产,包括包括很多手段,比如说通过全国金融系统查询其账户有没有钱,有的话直接冻结。比如说通过不动产登记部门查找名下是否有不动产,如果有,也是冻结,禁止买卖抵押等等,上述手段只是执行手段的一种,通过执行局的措施来看,才能看到是否真的如被申请人所说他真的没有财产,你单单的听他说,是不可能知道真相的。政府的措施往往比被执行人的承诺更靠谱。
最后,你申请了执行,提交了执行申请书及生效证明之后,可以跟执行法官沟通笑,将案子立上,然后暂不执行,等你想哪天执行了,你完全可以提交申请恢复执行,这不到执行期的问题可以躲过,还能在被执行人言而无信之时,重新让国家强制力介入,何乐而不为呢,况且提交了执行请求又申请暂时不执行,执行局又不会非要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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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自:法律解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