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判决后,被告名下无财产,原告该怎么做?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解忧君在法院工作,一直也在参与执行。对于您的问题,我会根据办案经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指引你该怎么做,请往下看。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不怕被告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就怕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很不巧,你的情况就是这样。但是他说没财产不行或者你表面看他没钱也不行,必须通过公权力的介入来判断他的财产情况的有无,。所以按照我的下面的流程去做:
首先,等到你的案件生效后,去找判案的法官开一份生效证明,有的法院还需要移送执行函,这个也审判法官去开的。然后你自己写一份执行申请书,带着生效证明去法院的立案庭执行窗口去立一个执行案,执行案执行费不用先交。
等你立完案之后的半个月左右,这个案子就差不多到了执行法官的手里了,此时执行法官会联系你询问一下你的案件的情况和了解一下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那个时候你有啥想法你就跟他说就行。然后你的工作暂时算完事了,接下来就是执行法官的工作了。此时,执行法官就会开始通过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卡有无财产,如果有,就冻结了,没有的话,工作开始下一步,接下来执行局会去房产局查他名下的房产,除了农村宅基地都是可以执行的。然后去车辆管理所去查他名下的车辆,扣押手段。还有一系列措施我就不一一列举了。手段都用完了之后,假如他还是没有财产,那么案件就会进入终本程序,意思就是暂停执行,等到发现他有什么财产了,你申请恢复或者法院自行恢复都是可以的。紧接着法院会将其列为黑名单,给予其各种限制,也算是给你一个交代。
也就是说公权力的介入如果查到其确定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了,那才是真的没财产了,并不是说他说没有就没有的。
如果案件终本了,你要做的就是盯着被执行人,这个盯着肯定是加引号的,不可能天天看着他,你要做的就是如果发现被执行人在任何时候有财产了,你就需要及时向执行法官报告,然后恢复执行。因为执行法官不可能天天去查他抓他,所以你就的多多上心,争取将钱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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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自:法律解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