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和小规模企业的划分标准有何不同?

关于这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日前通过在线访谈给出了最权威的解答:
“小微企业”是一个习惯性的叫法,并没有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界定,目前所说的“小微企业”是和“大中企业”相对来讲的。

如果要找一个比较接近的解释,那就是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于2011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微企业可以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小微企业和小规模企业的划分标准有何不同?

“小型微利企业”的出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指的是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特定企业,其特点不只体现在“小型”上,还要求“微利”,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

在2019年最新的优惠政策中,“小型微利企业”的最新标准是:

将年应纳税所得额由原来的不超过1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00万元

将从业人数由原来的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统一提高至不超过300人

将资产总额由原来的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统一提高至不超过5000万元

经过刘副司长的解释,是不是非常清楚了。

“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与所得税优惠政策息息相关,所以,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中,有很重要的一项关于“应纳税所得额”的界定。


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小型微利企业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人,其中98%为民营企业。所以说2019年的优惠政策的确是非常大,非常值得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

原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人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只缴纳个人所得税,似乎在所得税方面会更划算。

然而现在,按照最新的优惠政策,不超过100万的利润,个人所得税加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25%,超过100万不超过300万的部分 ,加起来的税率是30%。而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年收入超过50万部分,税率最高是35%,反而更高了。

所以,在公司类型选择时,需要有更充分的考虑。我们要相信,未来国家在财政税收正常方面只会有更多的优惠政策。要知道很多低税负国家,对企业所得的分红收入,已经免税了,我们也会有这么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