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取偿还协议是否构成抢劫罪?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依我之见:如果仅仅抢劫的是‘’偿还协议‘’,而不是财物或代表财产的债权凭证是不构成抢劫犯罪的。
为什么不构成抢劫犯罪呢?
一,什么叫‘’偿还协议‘’,是平等民事主体双方为过去的债权债务经双方自愿丶平等协商达到成的种意向性文件,这种协议约定了双方对过去的债务以什么方式丶在什么时间丶分着几期丶用什么标的物或支付方式耒偿还所欠对方的债务,而协议达成双方签字画押也仅仅是双方同意以协议内容的方式来偿还债务,而并非双方签字画押就算履行了协议内容。
二,‘’抢劫偿还协议‘’,表明对方采取暴力胁迫方法将双方签字画押的协议从另一方手里抢走,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偿还‘’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表明抢走协议一方对协议内容抱什么态度呢?依我之见:抢走偿还协议表明了抢劫一方对双方达成偿还债务协议的‘’反悔‘’,表明其‘’不愿继续履行偿还协议‘’的主观故意,也就是说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又回到了协商前的状态。
三,为什么不是抢劫犯罪呢?因为抢劫者主观故意是对之前双方达成的‘’偿还债务‘’的意向的反悔,‘’暴力抢劫的既不是法律保护的当事人的财物和财产性权益,也不是通过暴力抢劫方法抢走销毁对方的债权性凭证‘’以达到消灭合法债务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目的,请问:抢劫人既无非法占有他人财之目的,也无实际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行为,仅仅是对偿还债务协议的反悔又如何能认定构成‘’侵犯他人财产罪‘’呢?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文章转自:唐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