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签的保密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依我之见:这要看单位的性质和保密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来判断是否有效。
一,如果提问者所述的‘’单位保密协议‘’,这里单位是国家机关丶国有涉企业事业单位为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而制定的《保密条例》或《规定》,肯定是合法有效的,为保守国家秘密,任何人都必须遵守上述单位制定的保密条例或规定,如果有谁故意或过失泄密给国家造成损害的,依法会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而这一类单位的保密规定,是单位为保守国家秘密依法强制该单位全体工作人员都必须签署并执行的,不需要以‘’协议‘’的形式来执行,因为‘’协议‘’的含义是双方平等协商制定,而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一个公民的法定义务,无需协商。
二,如果提问者所述的‘’单位‘’,是以营利为目的私营公司丶工厂丶合伙企业…等等单位,如果该单位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赢得商机或该单位为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专利权丶商业秘密,该单位依公司自主经营权的规定是有权制定‘’兼顾单位和个人利益‘’的符合法律规定的保守单位秘密的协议。上述‘’保密协议‘’在该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明确告知,并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签字的单位员工必须遵守,如果员工‘’跳槽‘’也必须遵守与原单位签订的保密协议,否则,原单位有权追究其泄密者的民事赔偿责任或刑事责任。
三,什么样的单位‘’保密协议‘’属无效和非法的呢?
依我之见:单位以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丶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为目的,制定的公司丶企业丶经营部等保密的所谓‘’协议丶邦规‘’是非法无效的。现实生活中,比如为了走私丶贩毒丶偷逃国家税收丶电信诈骗丶传销丶黑恶势力犯罪……等等,如果以犯罪为目的的‘’单位‘’制定的所谓‘’保密协议‘’,它有什么合法性?
提问者可以对号入座认真判断,你所说的单位保密协议究竟是那一种,该遵守,还是该违反自然就清楚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文章转自:唐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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