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发律师函说恶意透支该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依我之见:是不是‘’恶意透支‘’难道你心里没底吗?请回答我以下的假设提问就知道是不是‘’恶意透支‘’了,也就知道严重的法律后果了。
如果一一你的确在交行办了具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你也的确超过限额透支了一万元以上并超过规定期限没有归还交行,的确律师己经以交行的名义给你发出了催收函并且己达两次;那么,再过去三个月你仍然不愿意归还从交行透支的超额透支款的话。如果一一上述系列情形假如是真实的话,你知道你的行为是什么性质吗?一旦明白你就知道‘’你该怎么办呢?‘’
你知道你上述行为的法律性质究竟是什么吗?法律后果是什么?依我之见:如果上述假设是真实的,那么就是律师函所说‘’恶意透支‘’,法律上所谓‘’恶意透支‘’指的就是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超过限额一万元以上未按期归还,经发卡行两次催收〈委托他人亦可)后三个月内仍不归还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也就是说是要定罪判刑坐班房的。这样你该明白了吧?律师函所说的恶意透支,说的就是你的行为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律师函所说的性质和后果是真实的。现在你该知道该怎么办了吧?尽快在与交行协商丶尽快将超额恶意透支的款项归还交行以免惹上刑事官司。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文章转自:唐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