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二级残疾,无儿无女,父母年龄超过六十岁能办精神贫困户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看到这个问题,感觉很多关键环节没有交待清楚,不好回答。于是,和题主私信聊了一下,搞清楚了基本情况。现在我回答问题。
一、关于精神二级残疾人的定位题主是精神二级残疾人,按现行残疾人分类、分级标准,肯定是重度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一般为无劳动能力,还需他人长期照护,否则,生活无法自理。可其父母均为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农村居民,也己失去了劳动能力,无法通过劳动获得收入,相应地也没有了对儿子的抚养能力。
同时,题主是成年人,但未婚,无儿无女。综合以上情况,题主成了标准的“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人抚养——完全符合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条件,又是重度残疾人,同时考虑到精神残疾、智力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不受是否年满60岁的限制。因此,应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提出申请,将题主本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以彻底解决其日常生活来源问题。
二、关于其父母的问题两位老人己过60周岁,属于老年人范围了。但还有一个大儿子,所有各方面情况正常,己与老人分家另过。按法律规定,两位老人属于有赡养义务人的范畴。考虑到实际情况是两位老人与题主一起共同生活,三人均无劳动能力,如生活困难,可以由其父母提出申请,将两位老人按实际情况纳入低保,以解决日常生活问题。
三、关于申请贫困户的问题目前政策环境下,按照社会救助政策和扶贫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相关规定,无论是低保户,还是特困人员供养,均应直接纳入贫困户范围。题主这个三口之家,即使纳入贫困户范围,因均无劳动能力,任何扶贫项目都无法有效实施,其实际意义也是十分有限的。最关键的生活来源问题,还得通过申请特困人员供养、低保户待遇的方式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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