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男性精神病人强奸了该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至关重要的一点:不要因为他是精神病人就不报警、不固定证据,该走的流程还是要走,因为即便他是精神病人,也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再就是要及时做好避孕措施、病毒阻隔措施,必要的时候要定期检查,确保自己是健康的。
下面我们就具体说一下在遇到此类问题的时候应该如何处理:
第一,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强奸是指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刑法》中,强奸罪属于重罪,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不过该判罚适用于精神状态健康的“普通人”,我们都知道在司法实践中,“精神病人”是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但实际上这种认识并不完全正确,因为“精神病人”也分为多种类型,有些精神病人犯罪并不能完全免于刑罚:
《刑法》第十八条中,对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从该法条中可知,“精神病人免于刑事处罚”的说法不完全正确,只有“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所造成的危害后果才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也要经过法定程序鉴定,并非掏出一张“精神病人证明或病例”就可以当“免死金牌”的;
另外,对于间歇性的精神病人,也就是意识和行为时而正常时而不正常的,当他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精神恰好是正常的,那么他所承担的刑事责任与普通人无异,既不能免除也不能从轻;
第三就是“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的”,虽可以从轻处理,但是不能免除刑事责任。
综上来说,对于精神病人犯罪的,并非一律免除刑事责任,根据“病情轻重”或“实施犯罪行为时精神清晰与否”,在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后,可能免除刑事责任,也可能从轻,更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在发生此类事件时,一定不要以“他是精神病人”就放弃报警或者放弃固定证据,这样既不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证,又纵容了犯罪。
第二,被精神病人强奸了该怎么办?其实无论实施犯罪的主体是谁,无论其是否是精神病人或者是否有精神病史,在发生强奸案件时,作为被害人的处理步骤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多了一项对犯罪嫌疑人的精神鉴定罢了:
首先,不管犯罪主体是谁,不要犹豫,第一时间报警,报警后要注意保护现场、搜集证据,比如暂时不要洗澡、床单衣物等也不要清洗或丢弃,现场遗落的一些毛发、烟蒂、避孕工具等都不要清理,这些有利于后期DNA的提取,是最充分最直接的证据;
第二,报警后,在民警的安排下及时到医院做妇科检查,提取DNA,同时做一些伤情鉴定,比如抓痕等,这些“抓痕”是“违背妇女意愿”的有力证明;
第三,虽然精神病并不完全遗传,但直系亲属患有精神疾病的,后代患精神疾病的概率更高一些。也就是被精神病人强奸的,紧急避孕显得更为重要和急迫,在医生的指导下,最好24小时内及时服用避孕药物。当然,避孕的同时还要做好病毒隔离,服用阻隔药物的周期越短越好,必要的时候定期做健康检查,确保自己是完全健康的。
以上程序针对所有的性侵案件,只不过要想给患有精神病的犯罪主体定罪,还要额外经过一道程序,那就是进行精神鉴定。
精神病人在实施犯罪的那一刻,是否“完全丧失了辨认能力和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至关重要,如果是“完全丧失”,那么他就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如果尚未完全丧失,那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或从轻;此时“精神鉴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那么如何对当时精神病人的精神进行鉴定呢?其实这个过程极为复杂,需要多项手段进行相互辅证、印证:
比如,通过测谎的方式对犯罪主体当时的精神状态进行鉴定;通过医学机构对其精神状态进行鉴定;通过证人证言对其精神状态进行鉴定;通过其过往病例判断犯罪主体的发病周期等等。
总之,这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对于该过程我们就不做过度的深究了,司法鉴定一定不会放过一个坏人,对其精神状态的判断一定是科学的、有事实和证据进行支撑的。
综上来说,在遇到此问题的时候,千万不要陷入“精神病患者免于刑事责任”的误区,该报警的还是要报警的、该固定的证据的还是要固定证据,只要后期通过司法鉴定判定其犯罪时精神状态尚未完全处于“失控”状态后,即便他是精神病人也不能完全免于刑事责任,最多只能“减轻或从轻”,一样会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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