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怀孕6个月,老公司要注销、新公司成立,重新签合同。不签孕妇,公司要求孕妇马上离职。如何维护权益?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你们公司真小气。就问题而言,你们老公司要注销,这意味着老公司必然要与你们所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新公司会成立,然后又与你们这些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这其中,你被新公司排除在签合同的名单之外,说实话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了,趁老公司还没有完全注销的时候,赶紧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可以明确的说,新公司要求你马上离职是不负责任的,要走也必须拿到经济补偿再走,不给一分钱的补偿想让你直接走人那是不可能的。
另外我还想跟你确认一个非常关键的事情,我觉得对你很重要,可能会改变你的结局,也就是说可能你还会留在公司的。这个关键的事情就是,你的老公司是不是已经注销了,然后在这个基础上成立了新公司,新公司就用你们原班人马继续开展工作,就跟公司差不多改个名一样,其他的什么都没变,是不是这种情况?
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那我觉得你留在公司还是有希望的。理由就是:老公司注销的时候就应当与你们接触劳动合同,可是实际上,老公司并没有这么做,而是等新公司成立了之后再这么做的,在新、老公司注销与成立的期间,你一直都在工作,这也意味着你已经是新公司的一名员工了。所以现在新公司让你离职是违法的,你可以拒绝。如果新公司强行让你离岗,你就去劳动部门投诉,主张的权益就是要求新公司与你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唯一可以让你能够留在新公司的可能做法,但我不能保证能成。
另外,如果不是我上面猜测的那个情况,而是老公司在注销的时候就让你,就告诉你不会跟你新签合同,那你只能要求老公司支付你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老公司不给经济补偿,你要及时的去劳动局维权。
总的来说,你这个情况还是选择直接投诉公司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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