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1回答:员工受聘于单位,除了可以获得正常的工资薪金,一条隐形的福利——单位须为职工缴纳单位承担的、法定的社保费。这样的问题来了,员工自愿不交社保,放弃享受这样的权利,是否违法?
一、员工自愿不交社保费,就是个黑坑!
曾几何时,中小微企业为了降低社保费,怂恿或者强制从业人员放弃缴纳社保费,并写下书面放弃的证明。历史证明,这样的行为是中小微企业不懂社保法和劳动法,导致自动入坑的大笑话!数年来,经过事实的教训,近年来中小微企业已经放弃这种违法且不利己的“好主意”!
现实工作中,确实有职工对社保法没有足够的认识,从主观上有主动放弃缴纳社保费的错误意愿。这样的情况下,单位尊重职工的意愿不缴纳社保费,是否违法?缴费单位肯定违法!一旦被查实,单位必然面临补缴社保费和滞纳金的结果!
举个例子:一名富有正义感的壮汉偶遇小偷盗取路人的财物,并将小偷制服。小偷气急败坏的说:“你打死我算了,我不想活了!”试问壮汉满足小偷的愿望,是否违法?
因此,员工主动放弃缴纳社保费,与上例同理!个人意愿在法律面前就是个玩笑话!再者,一些熟知劳动法和社保法的员工这样要求,可以理解为一个“局”或者“黑坑”!
二、社保费由社保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保障强制执行
所有人都知道,社保费由相关法律作为强有力的后盾,其强制性的特点不受单位或者职工个人的意愿所左右。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无论是否签订书面承诺,不交社保费均违法!
通俗的讲,个人放弃权益,“该拿的钱我不要了行不行?”还真不行!相关法律规定,职工社保费的缴纳,由用人单位负责申报缴纳。不交社保费,行政管理部门找单位不找个人!用人单位千万不可相信任何形式的放弃承诺,一切申报缴纳以社保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准!
三、综述
历史以来,凡是以各种理由不为职工缴纳社保的单位,均面临违法导致的严重处罚!无论是职工主观意愿不交,还是被单位诱导写下放弃缴纳社保的书面承诺,都不是任何组织不给职工缴纳社保费的法律文书和依据!
网友2回答:
员工自愿不交社保,不但违法,而且是对自身行为不负责任的表现,其结果是不但害了用人单位,更是害了自己。
第一,单位不交社保于法不容。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保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用人单位在成立后的三十天内必须办理社保登记,员工入职的三十天内,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所以用人单位只要录用了一名员工,就会按照社保法的要求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不缴纳的社保,单位不但面临法律的风险,同时也要面临被处罚的风险。法律的风险是员工事后的反悔,如果员工因为没有缴纳社保,把单位告到劳动局或是法院,面临的都是双倍赔偿,或是补缴的高额违约金,即使单位和员工签订了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也是属于无效协议,最终吃亏的还是单位。同时,随着执法力度的加大,政府对不缴纳社保的处罚力度也在加大,用人单位不会因为部分员工的不合理要求而冒违法的风险。
第二,单位在岗职工志愿不交社保于理不通。
作为在单位就职的员工,部分人员由于家庭比较困难,希望每月到手的工资多一点,希望自愿放弃不缴纳社保,表面上看自己每月工资确实多了几百元,但是几百元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家庭困难的,部分人还有可能将之挥霍一空,到老了来,要退休金没有退休金,生病了要住院而没有医疗费,最后单位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其结果是不但害了单位也害了自己,真的非常不划算。
第三,依法缴纳社保也是员工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在岗职工,依法缴纳社保不仅仅是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员工的责任。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单位职工应当缴纳社保,同时还有责任监督用人单位为自己缴纳社保,所以说,依法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的责任。我国已进人老年社会,作为单位的职工今天缴纳社保,就是为了明天自己能够享受到自己的权利。试想一下,如果我们自己对自己都不负责任,那么还指望谁来为你负责任呢,所以有这种想法的朋友,应该立即纠正自己错误的想法,不要因为自己的行为,既害了单位也害了自己。单位要守法,我们个人也要守法,整个法制社会才能完善和建立起来,我们今后的养老就医等问题才能得到根本的保障。
总之,个人自愿不缴纳社保,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但害了用人单位,也是害了自己,有这种想法的朋友,还是尽快放弃才是上策,不然等到了将来后悔是没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