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纳税义务确立与税收优惠的概念。主要淡一下主要税种:
一、已签定合同的主要涉税事项
合同签定后,经营主体双方确认印花税纳税义务!其他将来或有涉税事项主要有增值税、所得税及其他税费。本文重点讲解印花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三种!
二、已确定的纳税义务
签定合同双方,根据合同金额确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是在签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应税合同有10种,本文以购销合同为例:
含税购销合同计算
应纳税额=含税价款✘适用税率(当地有扣除项目和比例的,以主管税务机关为准)
不含税购销合同计算
应纳税额=不含税价款✘适用税率(当地有扣除项目和比例的,以主管税务机关为准)
免税范围:本题不属于印花税免税项目!唯一一条:应纳税额不足0.10元的,免征印花税。笔者认为稍显牵强。
三、或有事项
签定合同后,经营主体双方大概率遵照合同约定执行。但除了合同签定,物权转移等事项善未确立,不具备收入确认条件。同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主要纳税义务并未确立。只能暂时认定为或有事项。
免税范围:
没有纳税义务,无需免税!纳税义务确认后,请参照小微企业普惠性税优执行减免事项!达到减免条件的,增值税暂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其他税费参照普惠性税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