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注销,前提条件是进行财产清查并处理完结。因此70万元的存货涉及增值税、所得税等应税事项。考虑到所得税的复杂性,本文重点讲述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注销,70万元的存货主要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1、存货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如果70万元的存货按比例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应视同销售;
2、存货无偿赠送他人
如果70万元的存货全部或部分无偿赠送他人,对应进项税额须转出,补缴税金;
3、存货非常损失
如果70万元存货全部或部分,已没有使用价值而废弃或盘亏的,应作非正常损失,对应进项税额须转出,补缴税金。
二、增值税及会计处理
1、存货捐赠及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非常损失进项税额转出及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存货分配给股东
一般不做会计处理,税务清税环节做视同销售,补交增值税。
三、分配给股东或增送他人的货物再次销售
1、股东或“他人”是自然人的,通常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再次销售时,持购货单位的结算证明和双方的购销协议,到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税款。
2、股东或“他人”是法人主体的,合并且参照法人主体相关应税业务处理。
3、思考:单增值税一项,是否重复征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