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服务在营改增以后,适用的税率是6%,但是,考虑到劳务服务的特殊性,税法规定,即便是一般纳税人身份,劳务派遣服务也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法计算应纳税额,且可以用差额纳税。
楼主提到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700多万,要缴纳140万的增值税,理论上说,这不太可能。企业所得税六十万,这个数据也有点说不过去,按照最新优惠政策,假设是300万的利润,所得税大概是25万。若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则要240万利润,才需要交60万的企业所得税,这家劳务公司的利润得有多高呀。
具体不确定是哪个环节数据不一致,不过我们可以看下用简易计税法,700万的销售额的税额大概是多少。
如果用一般计税方法,700万销售额,按照6%的适用税率,增值税大概是40万。
如果采用简易计税法差额纳税,假设700万销售额的成本大概是550万,那么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是:(700万-550 万)/1.05 *0.05,大概是7万。
不过,采用简易计税后,差额部分可以开专用发票,而支付的工资这些只能开普通发票。也就是150万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550万的成本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下家不能抵扣)。(可以参考:财税[2016]47号文件的规定)
当然,如果是对方公司要求必须全额开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劳务公司可能没得选择,所以,关键还是和下家一起商量好,确认用哪种方式最合适。比如,若下家也是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专票,那自然是差额纳税最合适。好在,劳务公司可以根据客户,选择一般计税法还是简易计税法,只要核算能分清楚就可以。
而且,很多公司选择劳购买务派遣服务,是想要规避公司用工的风险,规避社保方面的大头支出,能否进项税抵扣可能并不是最看重的,在合同之前多协商,在价格方面将税赚回来,或者也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