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一般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因此,你如果先开具了发票,那么,根据规定,开具发票的当天,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在开票所属纳税期内申报纳税(一般纳税人一般按月纳税,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按季纳税),你提到的发货,我理解为贵公司是销售货物,那么,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6%,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二是企业所得税。销售货物收入确认的规定包括:(1)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根据合同对单或对证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2)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3)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4)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由此可见,销售货物时收入的确认都以发出货物为前提。如果在开具发票的当期没有发货的,那么,当期不应确认收入,需等到发货时间所属的纳税期间再确认收入,按规定抵扣成本费用后,视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决定是否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