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亡了300多年十三陵相对完好,并不是丝毫无损,以崇祯帝的思陵为例,抗战时期,日军对思陵等陵有严重残毁;思陵墓室也两次遭到当地土匪盗发,其他各陵也有不同程度的自然损坏。新中国成立后,加大了陵区的保护,现在一些陵的修复已完成。可以说,除思陵曾被盗发外,其他各陵的墓室没有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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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陵的保护可以从几方面来看:
一是明朝的法律保护:《大明会典·刑部·律例》规定:“凡凤阳皇陵、泗州祖陵、南京孝陵、天寿山列圣陵寝、承天府显陵,山前山后各有禁限。若有砍伐树株者,验实真正桩楂,比照盗大祀神御物罪奏请定夺,为从者发边卫充军。取土取石、开窑烧造、放火烧山者,俱照前拟断。”这就是陵区的禁山制度,砍伐陵区树木,毁坏陵园建筑的将被充军。《大明律》、《明实录》还有这方面的不少规定。
二是明朝时对陵区的保护措施:明朝时有专门的各陵管理和保卫机构,设有神宫监、陵卫和祠祭署,其中的陵卫是军事保卫编制,每陵的实际兵员一两千人不等,这就保证了在明朝时期各陵的不会被盗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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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明朝时期对陵区各关口严格把守,界定“北至黄花镇,南至凤凰山;西至居庸关,东至苏家口”的为禁山范围,外人不得擅入。
四是清廷对十三陵的管理与保护:设置司香内使为各陵管理人员,设置陵户负责看护,每户给地35亩,每年交租银作为陵祭费用。
五是1912年以后对十三陵的保护:1929年河北省曾制定昌平县命令保护办法,在长陵设立护陵警所,各陵陵户44人作为护陵警 察。
正是因为300多年来十三陵都处于保护之下,所以没有出现清皇陵那样的被盗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