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6年,努尔哈赤建立后金,割据辽东;1618年,努尔哈赤发布“七大恨”告天,正式发动对明朝的战争,但他并没有能灭掉明朝。如果充满愤恨的努尔哈赤灭了明朝,十三陵能否留住可能另当别论了。
1644年,清军入关、明朝灭亡以后,基本上是清朝的一统天下了。所以,以愤恨的心理来治理天下就不行了,没有必要做出挖坟掘墓的事。
清朝吸取元朝汉族政策的经验教训,形成一套较完善的汉族政策。仿照明制,设立户、吏、礼、兵、刑、工各部,统一管理全国的民政、刑狱、军事等。仿照明制,设立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地方设置总督、巡抚和州县官。
学习汲取汉族文化,对传统文化的汉文典翻译整理和编撰,八旗子弟接受汉文化教育。提倡“满汉一体”,对原明朝的宗室、官僚规定:“各衙门官员,俱照旧录用”,对很多官员来说,换了朝代官位没丢。采用“以汉治汉”的办法,既能缓解满汉矛盾,协调彼此关系,又利于清朝的巩固,等等。
所以,从清朝入关后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来看,清朝不会拆毁明朝十三陵。
不拆毁十三陵,能有效地缓解和消除满汉矛盾,不引起原明朝的各级官员、知识分子、士大夫阶层等对清朝更大的愤恨,通过时间延续,慢慢消除对清朝的敌意。
不拆毁十三陵,表明的是一种胸怀,一种接受汉族文化的态度,不但要承认明朝皇陵,对历代帝王也要承认,承认他们曾经是正统的帝王,对他们的陵墓也要采取保护态度,因为清朝也要成为历史上的一个朝代。
不拆毁十三陵,从大的方面来说,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从小的方面来说,也是为清朝留下一块历史模板,后来清朝皇陵都按明孝陵的规制和模式营建的。
清朝没有拆毁十三陵,还对其进行管理与保护,设置司香内使,作为各陵管理人员,设置陵户,负责陵墓的看护。《大清律》中对各种盗毁明皇陵的行为都有严格的惩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