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化遗产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负责审定的,是人类具有杰出普遍性价值的自然或文化处所,是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的最高等级,属于世界遗产范畴。简单理解是人类的文化遗产。
1985年12月12日,中国加入《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从1986年开始申报项目,到2018年7月,中国已有53项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比第一位意大利少1项。
2000年11月30日,明显陵与清东、西陵作为“明清皇家陵寝”的一部分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在2003年7月,明孝陵、明十三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
为何更出名的明孝陵和十三陵要晚两年多才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呢?
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和审批,都有严格的程序和标准,过程很复杂,申报材料或准备工作稍有疏忽,审批就通过不了,不成功的例子很多。
大家可以查一下我国已申报成功的世界遗产名录,就会发现,你认为很多可以列入名录的却没有列入,同类型的文化遗产有的已列入了,有的还没有。
原因多种多样,我们要非常熟悉世界文化遗产的审批条件和规则,做好前期的充分准备工作,按照国家的安排有序申请,尽量减少无用功。
以明十三陵特区办事处申报为例,申报前期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对已毁坏的残陵进行修复,按照现代化、高标准的文物保护原则,建立文物的贮藏保管场所;按照世界文化遗产的6项审批标准中的5项,进行文字、图片、音像等各种材料的准备。
在此过程中,当年的趣话君也参与听过办事处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和实地察看,记忆最深的一件事,当时介绍各种文字的准备过程中,复印纸就花了5万多元!
2001年12月,我国上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的申报文本中,一是说明十三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意义;二是明十三陵在陵区建筑的整体性、陵寝建筑制度、自然环境三方面,与其他帝陵相比较的三个特点;三是从十三陵的环境风貌、陵寝建筑等方面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介绍;四是按照列入遗产所依据的标准所做的情况介绍;五是保护情况介绍。
其中的第四项是申报材料中最主要的亮点,内容有5点,大致内容是:
(一)明十三陵是中国古代建筑中的优秀范例,其规模宏大、典制完备、选址审慎、设计精到、施工精细、用材考究;建筑与自然环境融为一体,达到极高的艺术水平,是中国古代建筑中的精美杰作,应当符合世界文化遗产第Ⅰ条标准。(二)明十三陵既沿袭旧制,又有创新,并对清帝陵建造产生了深远影响,清东陵、清西陵的主要建筑和布局,都是仿照或照搬明十三陵陵寝制度,应当符合世界文化遗产第Ⅱ条标准。(三)明十三陵记载着明朝的大部分历史,反映明朝文化、艺术、科技的水平,应当符合世界文化遗产第Ⅲ条标准。(四)明十三陵是中国建筑艺术的杰作和陵寝规划与建造的最高代表, 应当符合世界文化遗产第Ⅳ条标准。(五)明十三陵墓主的13位皇帝及23位皇后等在历史上的作用,明清有关皇帝的御制碑文等,应当符合世界文化遗产第Ⅵ条标准。所以,明十三陵符合世界文化遗产的Ⅰ、Ⅱ、Ⅲ、Ⅳ、Ⅵ等项标准。2003年7月4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决议,将明孝陵和十三陵作为“明清皇家陵寝”的扩展项目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注意,这里的“明清皇家陵寝”是个总的项目,读者需要思考的是还有哪些明清皇陵没有纳入其中?
主要参考资料:《中国世界遗产年鉴2004》;图片来源于《定陵出土文物图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