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小厂上班,10年了什么合同都没签,想自己走,能拿到补偿金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在现在跳槽满天飞的年代,能够在一家工厂工作10年,着实不容易。同时也反映出这家公司还可以,撇开其他不说,至少在发工资等方面肯定是比较准时的,否则不可能做这么久。
那么,已经工作了10年,但什么合同都没签,事实劳动关系是肯定存在的,这么也没什么争议了。
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入职起第2个月到12月之间的11个月,公司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且从入职后一年开始,视为公司与员工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
一、公司和你之间已经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二、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因为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所以目前在劳动仲裁时,是不会被支持的。
针对您说现在想自己走,属于自己辞职,那么肯定是拿不到补偿金的。但如果要想拿到经济补偿金,就要看公司有没有以下行为:
一、公司有没有克扣工资的行为,比如罚款、不足额支付或不支付加班费等。
二、公司有没有依法购买社保。
重点也就是看这两条,如果公司有这样的问题,而且你有充足的证据,那么你就有机会拿到补偿金,但要注意具体的操作流程和细节,千万别弄错了,导致自己被动。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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