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前单位先让每个人交了一万元作为社保预交金,合法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入职之前单位先让每个人交了1万块钱的社保作为预交金,这样的做法合法吗?很明确的告诉你,这样的做法是完全不合法的,因为如果以社保的名义来作为什么预交金的话,那么是不存在的,社保本身是由企业单位和个人来共同承担的,它是一个按月交费的形式,不存在预交的问题,你不可能工作一个月把今年一年的费用都交了,这是不允许的,所以说只能够按月来进行缴费。
那么既然是按月来进行缴费,所以每个月你都会有相应的工资待遇,所以你自己所承担的这一部分费用会直接从你的公司当中扣除,那么企业单位也应该承担一部分的比例,那么是直接由企业单位来自行承担,所以不应该由我们个人来承担,更不应该由我们个人来预交相应的费用,所以这样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更是不合法的,那么我们要做的就是不能够同意企业单位这样的做法。
同时作为企业单位来讲。那么如果说不能够正常的建立劳动合同,并且不能够正常的给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并且还要收取预交金的话,那么它是一个很严重的违法行为,我们直接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行为来进行处理,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调查核实,如果情况属实的话,他一定会要求企业单位退还员工的社保预交金,并且按月给自己的员工正常的缴纳社保待遇。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