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选择的过程被描述为“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然而人类相比其他生物更强大、更聪明,而且人类具有同情心,更好的卫生条件、疫苗和药物能够让各种疾病患者和弱者存活下来,这让很多人认为自然选择的过程发生了改变,对人类已经不具备效力,然而这想法是错误的。
“优胜劣汰”这句话本身是错误的。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用“优胜劣汰”来描述自然选择的过程。但这句话并不是他发明的,它是从英国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那里借来的,因为达尔文觉得“自然选择”这个词意味着有意识的选择,将这一过程称为“优胜劣汰”更能说明事实。然而达尔文恰当的措辞却被证明是相当不恰当的——在大多数情况下,“适者生存,优胜劣汰”已经被“适者繁殖”或“差异选择”所取代,这在哺乳动物尤其是人类中尤其适用。
“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给人以血淋漓的心理形象,仿佛每个个体都在不断地为生存而战,更强调生存斗争。然而进化目标并不是生存,也不是完美,“优胜”的优不能指力量或速度等特征,而应指动物繁殖后代的能力。
生存斗争主要存在于“r-选择”繁殖策略的物种中,r-选择物种产生大量后代,但绝大多数都不能活到成年。如在大多数鱼类中,一次产生成千上万的卵子并受精,但是在达到性成熟之前大量后代被吃掉或以其他方式死亡,对存活下来的鱼来说,要么游得很快,要么更灵活。这种在某种程度上遵循了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概念。
但是其他动物,尤其是哺乳动物,采用被称为“k选择”的繁殖策略——生育的后代较少,产后会保护和养育后代。这时“优胜”不是指一个有机体能活多久,而是指它在繁殖方面有多成功,因此“优胜劣汰”一词未能涵盖哺乳动物自然选择过程。对于人类来说,生不生孩子,生多少个孩子往往是出于文化因素的考虑,而不是生理上的限制,尽管两者都经常在起作用。一个典型的孕妇通常只生一个或者两个孩子,很少会超过这个数;也有一些人对生殖没有兴趣,如选择禁欲的宗教人士和一些同性恋甚至想过没有孩子生活的异性恋者,他们并没有劣汰,但是由于没有孩子,他们的基因不会出现在下一代的基因库中,这也是进化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