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了三十年没确权的土地占了怎么分配?

自2016年开始,我国对农村的承包土地开始了一轮全面的“确权”工作,经村委会实地具体确认每户地界之后,由相关部门发放了“所有权证证书”,这种工作至今仍没有停止,并在后续的“农村自有土地流转”的试点及推行中,起到了一定的承接作用。

那么针对你“使用了30年但是没有确权”的情况,建议你依照如下程序去做:

1、提请村委会召开会议,对此土地的确权进行落实

农村的自留地、山林在国家允许的政策范围内,能否流转到个人、家庭名下,各地情况不同,各级政府的具体做法可能也不同。(注:有些被国家特别指定性质的土地或山林不允许流转,如保护区类)。

但不可绕过的是:本村(村委会)对具体哪块地应该归于哪一户、可流转面积多少、地界界限在哪、是否可以流转等等关键事宜,肯定是有着第一决定权。

尤其是对于类似:各户人口与面积的分配、是否国家法律规定不允许流转、新落户人口享有权益的时间点等等,经常成为争议的焦点,因此,村委会大多时候都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来对此做公平合理的统筹。

所以,你的第一步是要“在本村获得村委会的认可”。在具体的面积、地界落实之后,经村委会全体同意,便可进入“申办权证”环节。

2、林业或有关部门对村委会决议通过的方案核实后制证

一般来说,早期这块的工作是政府主动启动实施的,如果你错过了第一波,后续的事情,肯定需要你自己去主动做。

如果有多户的类似问题需要解决,可以建议以村委会的名义,集中将需要确权的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方案,提交县乡一级管理部门之后,申请核发所有权证。

在后续的审核过程中,发证人员有可能同样要去现场核查、制图,村里应予以积极引导和配合。

没有其他争议的情况下,此类土地获证之后,便可放心使用了!

文章来源:网络整理
  • 发表于 2022-02-18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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