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地要求老师不得体罚学生,但是当老师的都知道,面对成长中不断犯错的学生,惩罚再说难免,无惩罚,不是完整的教育,老师不可能都是佛系老师,更多的老师都是认真负责的,所以明知道体罚不对,明知道自己的惩罚有可能会被解读为体罚或者变相体罚,但是老师依然会履行自己的职责,这个时候,家长的配合特别重要,如果遇到不配合的家长,恐怕老师就只能”吃不了兜着走“了。
作为老师,我非常体谅老师的难处和用心,所以当孩子在学校因为犯错而被老师轻微体罚时,我觉着我会这么做:
第一,坚决不要站在老师的对立面来思考问题
这里需要明确两个问题,一个是老师体罚孩子的原因是孩子犯错了,另外一个老师的体罚仅是轻微体罚,我想可以理解为没有多大的身心伤害吧。
在这种情况下,家长切不可小题大做,想一想,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你没打过孩子吗?你没有体罚过孩子吗?虽然我们不能再有“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这样的思想,但是一个外人能够在你孩子犯错时,帮助你教育孩子,这样的人应该值得你去尊重。
如果家长站在老师的对立面去看待这个问题,在孩子面前说了老师的坏话、放出了狠话,甚至直接去找老师理论,这样的家庭教育出来的孩子,多半是有问题的。
第二、体罚都体罚了,效果最重要
既然孩子已经被老师轻微体罚,家长既不能小题大做,也不能放之任之,要抓住这个教育契机,和孩子一起来讨论一下老师惩罚你对不对?你有没有受到冤枉?老师为什么惩罚你?你应该吸取哪些教训这样的问题,因为来说体罚完学生,可能不会做那么多的工作,孩子有可能会对老师有看法,甚至是仇视老师,这个时候,家长很有必要引导孩子认识:是你有错在先,老师惩罚你是为你好这个道理。既然体罚了,又没有多大伤害,家长就在这上面做做文章吧。
当然,这里说的是轻微的体罚,我认为这种轻微的体罚,可以归结为惩罚,而不是体罚。但是,如果老师是为了泄私愤或者给孩子造成严重身心伤害的体罚,比如有个学校的老师,竟然在孩子身上打了100多棍,这样的体罚,已经完全超出了教育的范畴,对于这样的行为,我也是不能容忍的,我会坚定地站在孩子这一边,让老师或者学校,给个说法,换老师、换学校都完全合理,因为这个来说的体罚,已经给孩子留下了非常严重的身体伤害和心理阴影了。
反过来,老师的惩罚,应该做到“有因、有度、有效果”,千万不能因为孩子犯错,而把自己的消极情绪都发泄到学生身上,这样的结果,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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