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有没有第十三个月工资的问题, 老师已经“吵疯了”,这说明各地的政策不一样,各地的老师待遇也不一样。
我自参加工作十年以来,一直发放“十三个月工资”,不仅如此,最近今年还发放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奖”,新入职的老师都能拿到15000元,高级教师,包括退休的老师,都能拿到奖励,一般是20000多元,待遇在全国教师中,还算是不错的,当然,这个奖励,是动态的,随时都可能取消。
关于教师是否应该发放“十三个月工资”的问题,相关文件是这么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从2001年起执行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规定。
也就是说,“十三个月工资”只是一个俗称,正规的说法应该是年终一次性奖金。
也就是说,从2001年开始,各地中小学老师,应该都会拿到第13个月工资,但是为何有老师说从来没有领过第13个月工资?这很可能和地方经济有关,因为这部分费用,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地方财政不景气,会影响发放,但是中央那份补贴去哪了?这令人费解。当然,也可能是各地的叫法不一样,通过其他形式发放了。
关于第“十三个月工资”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发放金额的问题,有的地方只发基本工资,发放的非常少,也就2000元左右,而有些地方则是全额发放,不仅不是基本工资,而且还不用扣各种保险,但是需要扣税,发放的金额高于其他月份的实发工资,“赢在高三”老师这里就属于后者。
2009年,情况又发生了变化!根据《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将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的总量。
这里涉及两个问题:
1、绩效工资中是否包含原来的“十三个月工资”?不同地区执行也是不一样的,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这个“十三个月工资”属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应该是包括老师工资扣除的那一部分之外,还要有增加的这部分,这些奖励性绩效工资,拿出来,所有老师重新分配,于是有的老师可能会很多,有的老师可能会比较小,但是平均应该高于扣除的那部分,如果没有高于那部分,说明当地财政还是没有给老师发放“十三个月工资”。
2、这个通知只是涉及义务教育阶段,对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老师,正常应该还是可以发放“十三个月工资”的,比如我们学校一直还有发放,当然这也受当地经济水平和政策的影响。
总而言之,教师应该享有“年终一次性奖金”,这是在向公务员看齐,但是这个奖金的名称不一样,发放形式不一样,可能会导致有些老师出现误解;另外,受地方经济的影响,确实有些地方,可能一直没有发放这部分奖励,如果不发放,国家给予那部分补贴去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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