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企业的法人代表为什么没有列为老赖啊?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老赖是指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作为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为什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这是因为法律本来就没有规定可以将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进行失信惩戒的是被执行人。公司债务跟股东、法定代表人是分开的。公司是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不是被执行人,自然无权将他们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按规定,法无授权即不可为。既然法律没有规定可以这么做,那就不能做。恰恰相反,如果这么做反而属于执行错误,甚至有可能涉嫌滥用职权。
不少人认为可以将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可能是因为限制高消费的原因。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我们在限制高消费的惩戒上,是可以对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惩戒。所以不少人就以为也可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两个是不同的措施,依据的是不同的法律规定。既然法律没有规定,自然就不能这么做。以前有的法院在执行的时候是会将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但现在我们更侧重保护企业,更侧重营商环境建设。最高院也明确表示, 单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纳入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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