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支持取消物业管理公司制度吗?取消之后小区物业管理应该采取哪种形式更为妥当?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朋友们好,对物业管理的诟病由来已久。
其实物业没有错,业主也没有错,错在物业的,管理上。众所周知,在世界范围内,业主是主人,物业是业主出资,购买雇用的服务,何来物业管理之说。因此,改为物业服务,并且,是否需要,由业主决定,只是一个可选的项目,相信皆大欢喜。
首先,来分析,物业和业主的关系:
1,雇佣关系。业主出钱是主家,向物业购买,相应的服务。
2,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这点非常重要。业主购买的是服务,而不是对自己的管理。物业,也没有对业主的管理权,只能在业主允许的范围内,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且达到标准。
小结:以上的原则同行世界,明确双方的关系非常重要,这是一切的基础。
其次,来分析,要不要取消,物业管理:
1,物业可以保留,管理必须取消。物业没有管理权。这从上面双方的关系,中可以看出,正相反,业主有对物业的管理权,包括按照约定,解聘,选择等等。
2,物业只是可选项,不是,必选项。而且不同的小区,居民区情况错综复杂,无论如何,是否选择物业服务,选择哪个物业服务,怎么选择,由业主决定,物业不能强行提供服务。
小结:物业可以保留,但只是可选项,是否需要他的服务,有哪个物业来服务,由业主来决定。
最后,来总结分析: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业主是财产所有者,共有者。他们是主人,而物业,只是经过业主的选择和允许,供服,业主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收取双方约定的费用,无权对业主本身进行管理。
因此,物业可以保留,但是否需要,以及需要哪一个物业,提供哪个范围内的服务,如何考核,这个权利还是要交给业主,本身就是业主的。这样,相信物业和业主,会和谐相处,各得其所,乐哉悠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