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发生了工伤,可以自己去做工伤认定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这一点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职工发生工伤以后,其实第一责任人是企业。
企业首先应当负责及时组织救治职工,然后在30天以内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及其近亲属、职工所在的工会,都可以为其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的有效期截止至工伤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内。
有的人担心工伤认定申请书上,没有用人单位盖章可以吗?可以。
人社部在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的有关问题中明确,用人单位盖不盖章不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必备条件。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相应的治疗费用和产生的其他工伤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当然,是不是工伤认定一般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4条和15条来进行认定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工伤认定部门出具了工伤认定结论书,确认是属于工伤,才能够享受有关的工伤待遇。
如果不属于工伤,职工应当走基本医疗保险的治疗方案。如果是死亡,那么就属于非因公死亡,相应待遇就要低很多了。
过去有的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交纳工伤保险,所以会担心职工去告,一般采取安抚的方式稳住职工。职工不要迷惑,一定要申请工伤认定。否则一旦超过一年,无法进行工伤认定了,工伤认定部门不予受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了。
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也一定要进行工伤认定。因为在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待遇的情况下,职工可以再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相应的待遇,保障职工的权益。
不过工伤保险承担的待遇是,假设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待遇。本来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经济补偿金等等,这些工伤保险基金是不可能承担的。如果是这样,就超出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了。
所以,工伤认定非常重要。用人单位一个月内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的情况下,职工一定要申请认定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