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没有取暖补贴?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关于取暖补贴,实际上也有的地方叫做供热补贴、取暖费等等。其来源,实际上是计划经济时代延续至今的产物。
过去的时候,我们的用人单位就像一个大保姆,不仅管用工,而且还管着各种福利保障待遇,比如说澡堂、理发、幼儿园、养老院等等,大家只要生活中用到的,用人单位都应该提供或者考虑到。
过去都是福利分房。在北方地区,光分了房也要考虑冬季的取暖问题,因此,很多用人单位还要承担本单位和职工宿舍的供热问题,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家属楼、家属院都是在本单位附近建立的原因。那些无法提供职工宿舍供暖问题的单位,一般都会采取分煤炭的方式,让职工自己解决供暖,我还想着小时候爸爸单位冬天一下子分300斤煤的事情呢,那时候还要拉一半回奶奶家用。时代真的不同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原先的福利保障制度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最主要的肯定是效率低下,比如说各自供热肯定赶不上集中供热效率高,耗能高污染严重。
于是2003年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人事部等8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我国供热体制改革进行了原则性的指导,文件中明确:
积极稳妥地试行职工采暖补贴。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应综合考虑职工住房标准、城镇供热平均价格、采暖期限、职工收入水平、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总体的补贴水平、各类人员的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试点城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测算,提出具体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城镇供热体制改革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备案。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采暖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可参照当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补贴方案,结合企业职工住房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为职工实施采暖补贴,实际上就是便过去实物发放福利待遇,实施冬季供热补贴的货币化形式。由于原先的工作补贴实际上是单位的福利待遇,因此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一些较差的单位就逐渐没有了这样的福利待遇。像一些后期成立的民营企业甚至个体,只会考虑到工资待遇,或者说将所有的福利待遇都纳入到工资中,肯定不会单独实施这样、那样的补贴的。因此,有一些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可能没有相应的冬季取暖补贴待遇。
实施冬季取暖补贴的省份,国家规定的是三北地区,一般来说是东北、华北、西北及山东、河南等地区。对于地理不好的同学,主要包括下列省市: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
正常来讲,上述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都实施了冬季取暖补贴的待遇,毕竟资金来源都是由财政发放。发放标准一般是根据职工的职务及相对应的住房控制面积确定发放额度,级别越高补贴标准越高。
2014年10月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一些地区确实对于不属于基本养老金范畴的一些福利待遇没有明确,也可能出现冬季取暖补贴退休人员停发的情况。
不过,相对而言很多地方企业退休人员都让冬季取暖补贴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范围。目前各地的东西取暖补贴企业退休人员待遇相差还是非常大的,比如说河南省是480元,天津市是520元,河北省是1240元到1560元,山东省是1700元,陕西省2360元,山西省3360元,青海省3900元,新疆每人每月120元,东北地区似乎只有几十元。内蒙古等一些地区并没有冬季取暖补贴待遇。
所以,全国各地的冬季取暖补贴标准还是相差很大的,有的地区退休人员确实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