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办理退休时,按职务对应90%补贴发放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并没有这样的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主要指的是2014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以后退休的人员。
2014年10月至2024年9月,国家实施10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仍然要用新老办法计算退休待遇,并进行比较。
老办法退休待遇等于,(2014年9月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本人退休时工作年限确定的老办法计发比例+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2015年定额增加了退休费标准)×历年工资增长率连乘。
像过去80%,90%这样的发放比例,都是按照退休时的工作年限来确定,包括了2014年10月以后的工作年限。为什么要用工作年限这种称呼呢?主要还是以凸显跟过去连续工龄的区别毕竟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可以出现工作年限中断的情况了。
退休时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因素对应的生活补贴标准是不会按比例计发的,都是全额发放。但是这都是2014年9月的标准,因为2014年10月以后,我们国家,包括各个地区都不再公布有关退休生活补贴标准了。
在10年过渡期内,如果新办法退休待遇比老办法退休待遇高,也会在按照老办法退休待遇的基础上,发放新办法比老办法高出的一定比例。2023年退休是发放90%。
2024年10月过渡期完成以后,就不再出现老办法退休待遇保底的情况了,只按照新办法退休待遇计算公式来计算。但是并不是说自己的职务、职称就没有影响了。
在计算新办法养老金待遇时,会使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是根据退休时本人的职务、级别等因素确定的。比如说山东省主要分为职务、岗位指数,级别、薪级指数,以及退休生活级别确定的调节指数。过渡性养老金一般是使用视同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指数计算的。
基础养老金也受到视同缴费指数的影响。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等于(本人的实际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指数乘以视同缴费年限)÷全部缴费年限。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群数量会越来越少,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时间也会越来越短,最终过渡性养老金会在2050年之后完成其他的责任,退出历史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