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事业人员、国企,丧葬费、抚恤金、遗属补贴有多少呢?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其实,并不仅仅是“国字号”单位有丧葬费、抚恤金、遗属补贴这些待遇。参加了社会保险的人,都会或多或少的有这样的待遇。不过,目前制度还没有统一,个人的标准并不一样。相信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各种标准会逐渐统一并一样的。
最初我们设立丧葬费、抚恤金等待遇,实际上是在1951年的时候。当时,国家实行了《劳动保险条例》,明确对于工伤职工和非工伤职工的丧葬、抚恤待遇,对于供养亲属也作出了有关的规定。
工伤职工和非工伤职工的待遇是不一样的。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发放的待遇叫做抚恤费,是按照本人工资的25%~50%发放。非工伤职工发放的叫做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如果供养亲属困难时,还可以发放额外的补助。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的范围主要指的是有工人、职员100人以上的国营和公私合营的工厂、矿场等单位以及一些行业、基本建设单位。
195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对于参保人员去世以后可以享受的丧葬、抚恤待遇,也作出了规定。不过,所有的有关单位主要是国营、公私合营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相应的丧葬、抚恤待遇也不是国家拨付的,主要是由用人单位承担。
实际上,我国用工主体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并没有出台专门的规定,针对后期出现的私营、外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用工形式。
后来,随着我国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1年我国出台并实施了《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参保职工去世以后,可以享受到丧葬费、抚恤金等待遇。另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可以继承。
供养亲属生活困难的标准,主要是指没有劳动力的情况。由于我国已经目前建立了完善的城乡低保制度,对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一些地方都已经并入了低保制度。现有的一些地方相应的补助标准也比低保水平低。比如说上海市仅仅570元每月,而低保标准早已经超过了1000元。
目前来看,丧葬、抚恤待遇是过去没有建立养老保险缴费时的有关待遇,具体标准各地也千差万别。比如说丧葬费山东省是1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上海市是两个月的社平工资目前超过了15,000元。抚恤金待遇,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也不一样。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确实有关待遇应该进一步统一和完善。希望随着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有关待遇能够逐渐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