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遇到竞业限制协议的威胁,该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根据2007年6月29日人大常委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3]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你可以比对一下,你是否在此列?如果只是普通员工,任何时候你都可以拒绝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时间竞业禁止协议一般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起签订,约定好限制的具体行业,公司,地域等。如果在离职阶段用人单位才要求你签,你可以拒绝。
但是并不是说签订劳动合同时签了竞业限制协议就一定能够执行,离职时还需要再签订一份执行协议。
所以你是否之前签订劳动合同时签订过竞业限制协议,或者劳动合同中有这部分内容?
执行竞业限制(竞业禁止)的补偿根据规定,限制的时间不能超过两年,补偿的标准不能低于员工的年工资收入。也就是说每年的补偿金额不低于年工资收入的50%。单位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月支付。当然如果劳动者违约,也应进行相应补偿。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03-20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同时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其数额不得少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年工资收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3倍。
所以大不了执行就是了,工资照拿,用两年时间深造一下。
综上,我估计你公司真的就只是吓唬你而已。如果真的执行,公司要付出你一年的工资。而且,其实很难监控你究竟是否有在限制行业里就业,监控成本也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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