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把同事不小心弄伤了,老板要扣我的工资,我应该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临大事而不乱”出自苏轼24岁科考试卷;;“临利害之际不失故常”,出自苏轼任翰林学士知制诰时为皇帝代拟的圣旨《陈侗知陕州制》。
这两句话都是在强调:人只有具备一颗强大内心和冷静睿智的头脑,才能在有利害冲突的大事上,保持冷静思考能力!也只有足够冷静才能正确分析问题,找到解决办法,最大限度保障个人利益。而不是做一只头脑发热,被人牵着鼻子走的‘炮灰兵’!
对于职场人来说,需要承担法律风险的任何事都是‘性命攸关’的大事!
因为突发意外会打乱你原本稳步上升的职业发展道路,直接导致收入下降甚至丢掉工作。这对个人甚至家庭都是可大可小的‘灾难’,因为这等于剥夺了职场人的安全感和基本生活保障。
所以,很多人遇到利益冲突极大的事情时,就会马上害怕失去稳定的现状,更对未来不可预知产生恐慌。于是,人开始惊慌失措,患得患失,不知该怎么办?
此时,陷入恐慌的人迫切需要有人帮助和安慰自己!告诉他接下来该如何最大限度避免个人利益受损!
但,一味指望别人在关键时刻来帮助自己,靠谱吗?
西方谚语:上帝只拯救能够自救的人!
传说,有位商人出海途中不慎落水,他就虔诚祷告,期望上帝来救他。
但,一连几天上帝都没施展神迹。只有渔船、商船或游艇经过此地想要救他。结果都被他拒绝了!因为他只等上帝救他!
不久,商人便淹死了。进入天堂后,他质问上帝:“为什么不救自己?”
上帝说:“我已经排了派了三艘船救你,你不上船,我也救不了你!”
【分析】这则小故事生动说明:很多人在利益冲突的大事面前非常欠缺思考能力,甚至没有辨别‘贵人’的慧眼!这才是求人不如求己的原因!因为人家相帮你,你都要能看出谁是真心帮你的人、更要给人家帮你的机会!否则就会把坏人当好人,最后被自己的愚蠢坑死了!
对应到题主的闹心事也是如此!
自己带同事干活,还出事了!不管同事受伤程度是轻是重,都要给受害者精神和经济上的合理赔偿。而且这件事如果处理不好,还会搭上自己在公司的名誉和前程,这对题主来说肯定是利益冲突极大的大事!
题主肯定会惊慌失措、不知该怎么处理。
此时,谁是能帮他捋清利害关系,找到最优解决方案的‘贵人’呢?
当然是像‘职入龙门’这类职场经验丰富的老人或专业律师了!因为我们没有直接利益冲突!
而与题主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老板却第一个跳出来推卸责任,是真正偷换概念的小人!
我都能猜到老板会说什么!
老板会说:“你带同事工作,把人家弄伤了,肯定要赔钱、赔礼道歉了!要是人家把你告上法庭,你赔的钱更多!大家都是一个公司的同事,手心手背都是肉,我就不给你处分了。你赔点钱,他还能及时治疗,心理也能好受些,以后大家还能一起好好工作……”
老板的话听起来是帮题主分析利弊、找到最佳解决方法,但总感觉哪里不对!
【总结】毕竟大家都是给公司工作,怎么全要自己背锅呢?相信题主也看出问题了。没有盲目答应老板的要求,傻傻吃暗亏!
这就是临危不乱的重要性!只要冷静冷静,自然能看出小人设‘套’的猫腻!不给小人可乘之机,我们才有时间思考最大限度保护个人利益的恰当方案!
老板偷换概念体现在:
1、 偷换事件的性质!老板想把公司责任‘偷换’成题主责任。
题主在问题中强调同事在工作中受伤,如果描述真实,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同事受的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小结】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必须对员工工伤负责到底!
至于题主是否要赔偿,就属于第三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主要看同事是否认为有起诉题主的必要,老板没有权利私自让题主赔偿!
2、 偷换主要责任人。
老板极力让员工背锅,肯定没有按照《劳动法》缴纳工伤保险。
《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一金。如不予缴纳,员工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起诉维权。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对于参保和未参保职工的所负责任是一样的,只不过责任承担的方式不同,用人单位如果未承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责任,就要承担受伤职工工伤待遇的全部责任,同时保证参保和未参保职工在发生工伤时,享有工伤待遇的标准一致。
【总结】老板没给员工缴纳工伤险,你反倒更不用怕他,只需要去劳动仲裁部门起诉他,他就必须对同事的医疗费用负责到底。同时也会把全体员工应得的社保依法补齐!你根本不用在意他虚张声势的假象。
既然老板想通过扣题主工资方式解决问题,可见同事受伤程度并不是很严重。
老板想通过‘官威’吓唬题主,让他相信自己才是主要责任人。这样就能达到省钱、甩锅的目的了!
因为老板从招聘员工开始就没打算遵守《劳动法》缴纳社保,可见他不仅小气还很狂妄。总觉得员工没自己聪明,法律也管不了他。
所以,对于这类小人老板,员工就不能惯他毛病。特别是在利益冲突的大事上,更要克服恐惧、据理力争!
很多人明知道老板就是‘甩锅’还不敢反抗,就是害怕老板生气就让自己丢饭碗!
但事实上,你即便强忍满足他无理要求,也得不到任何保障!因为他看到你的懦弱,以后会更加欺压你或把你踢出局。
职场人是应该服从公司安排,但却有前提条件: 老板或领导下达工作任务一定要合理、合法!并且对个人职业前途发展有益!如果他故意侵犯员工合法利益,那员工根本不需要对他言听计从。 因为他自己先失信于员工和《劳动法》!属于毁约在先,员工为啥还要忍气吞声呢!
肯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呀!
另外,导致同事受伤题主也不能完全置身事外,我们出于同事关系也要负点责任!比如:主动送同事去医院,通知家属、买营养品慰问等。
当然在工伤报销方面,同事家属有什么不懂的,你也多帮忙打听。这是一种有担当的表现。
这场突发意外提醒我们,工作中不能只会埋头苦干,盲目听安排行事。我们要对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中可能潜藏的危险有理性评估和紧急应对方案。
尽量保留把你提醒公司和领导可能存在风险的聊天记录,这样你尽到自己提醒的义务后,即便真的发生意外情况,你也能根据紧急应急方案,最大限度保护个人利益!
大家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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