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哪个比较好?有何法律依据?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这个问题问得好,实际上很多朋友还没搞清楚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区别,很多朋友在公司侵害了自己的劳动权益后,通常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之后就感觉费时费力,还没结果。为什么呢?实际上是我们没有选对渠道和方法,自己来回跑也得不到结果!
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有哪些常见的投诉渠道?大部分朋友只知道去劳动部门投诉,其实还没搞清劳动部门究竟是什么!实际上,根据我们的诉求,可以分三个部门。
一、劳动监察大队,这是大部分朋友认为的“劳动部门”。
二、劳动仲裁委,全称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方便,大家都简称为劳动仲裁。
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委究竟有什么区别呢?一、劳动监察大队
通俗地说,劳动监察大队主要是一个对企业的监察执法部门,类似于派出所,更多的稽查公司在劳动关系中的违法行为,对员工的诉求只能尽力那个协调。也可以理解为劳动监察大队可以处罚公司,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不过若公司甘愿受处罚也不支付拖欠的工资,那么劳动监察大队是没有强制执行权的,最终还是要通过法院。
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案件的最长时限也是60个工作日,如遇到特殊情况,还要延长30个工作日,关键还不能有一个结果,可能到最后还是建议你去申请劳动仲裁。对照劳动仲裁委员会的45日(最长60日)内完结,孰优孰劣?
二、劳动仲裁委员会
劳动仲裁委员会就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小型法院,目前所有的劳动争议都必须要先申请劳动仲裁,之后才能起诉到法院,否则法院不受理。
劳动仲裁委具有裁决权,公司若不执行或没有起诉到法院,员工是能申请强制执行的。这样不管怎样都会有一个结果。
实话实说,遇到公司侵害自己劳动权益的劳动争议,准备好证据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就好。去劳动监察?除非是集体去,要是你一个人,就打消这个想法吧,经历过的朋友都深有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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