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单位辞退员工,都以这个员工的能力不行为由来辞退?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您好,我在公司里做了十几年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为什么很多单位辞退员工,都以能力不行为由辞退呢?实际上这是一个常用的接口,在公司找不到其他理由时,这个是最合适的!但能力行不行,有很多评判的标准,所以公司总会在这一块找到点问题点来作为辞退的理由!那么公司以能力不行的真正套路和意图是什么?公司能不能以员工能力不行为由辞退?合法的辞退流程又是怎样的呢?
一、公司以员工能力不行为由辞退的套路是什么?说白了,一句工作能力不行,包含的范围太广了,可能指的是做本职工作的能力,也可能是您说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等。
不过实际上,很多公司以能力不行让员工走人,完全就是一个借口而已!比如工作效率不够,工作态度没达到公司的要求,甚至仅仅是某个领导单纯的看你不顺眼、不喜欢你,总之,都会用工作能力为由来让你走人。
当然,不排除有些员工是真的能力不行被辞退。但大部分情况下,这个都是借口,就是公司不想要你了。所以,就不要纠结公司是如何考量能力的。
二、公司有证据证明员工能力不行,就能辞退吗?什么绩效考核、末位淘汰制,无外乎就是想通过一些方法来证明员工能力不行。但公司即便能证明,但不代表工资就能直接辞退员工。公司必须要按照以下的步骤才是合法的,否则就是违法辞退!
1、公司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能力不行,不能胜任工作。
这个肯定不是公司口头说说,也不是凭借不合规的绩效考核就能证明的,另外,所谓的末位淘汰制,即便处于末位,也不能代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公司必须要要依照合法有效的岗位说明书、考核表、任职资格等等,并且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才行。
2、公司证明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不能直接辞退,而是要进行培训或调岗。
即便公司能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但不能直接辞退,而是要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调岗后,再次给予员工工作的机会。
3、只有再一次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才能辞退员工,并且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对员工进行来培训或调岗后,再一次的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才可以提前30天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才能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并且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大部分公司说能力不行来辞退员工,只是找一个理由,好让员工自己走人。但实际上,既然公司通过面试招聘员工进来,就要对自己的面试负责,而且《劳动合同法》也给了试用期的机会,过了试用期后公司在说员工能力不行,那只能按照这个流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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