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仲裁和法院也不受理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在工作当中遇到劳动争议,很多朋友会把维护自己劳动权益的渠道给弄混。特别是社保这一块,实际上社保缴纳的争议,并不属于劳动争议,但偏偏《劳动合同法》里又提到社保的事情。那么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我们应该怎么维权呢?到底社保上面的哪些问题,劳动仲裁会受理,哪些又不会受理呢?
一、社保补缴的问题,一律是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这个我们必须要清楚,如果是要求补缴社保,那么肯定是要去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部门投诉补缴(有很多城市已经划归税务部门统筹),劳动仲裁肯定是不受理的。
而劳动监察大队受理了社保补缴投诉后,最终还是要通过社保部门完成补缴,因此我们遇到社保补缴的事情,直接去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就行了,这样还会节约时间。
二、哪些社保问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进行呢?1、因为公司未缴纳社保,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因为去社保部门投诉补缴社保,但没有劳动合同,则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来确认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3、因为公司未缴纳社保,告知自己看病无法报销的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
4、因为公司未缴纳社保,导致自己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
5、因为公司未缴纳社保,同时已经确定无法补缴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
6、因为公司未缴纳社保,因此而对自己造成关联的损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
三、对于社保问题,我们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呢?1、劳动合同等劳动关系证明。这个都知道,这是基本,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需要用工资发放记录等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那么裁决结果就是劳动关系的证据。
2、工资流水、工资条等。用来证明自己的工资额度,确认社保缴费基数。
3、打印的公司注册信息、自己的身份证等,这个是基本的。
如果只是要求补缴社保,那么以上几个证据就足够了。如果是要主张因此造成的损失赔偿,那还要提供对应损失的证据。
总而言之,如果仅仅是要求补缴社保,那么去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就行,因为社保补缴的确不归劳动仲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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