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7年,单位把我辞退了!没有签劳动合同,能有什么补偿?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太猖狂了!跟着干了7年的老员工,居然还能拖欠人3个月工资,还明目张胆的让员工去告,不告不给发工资。超老师非得帮您分析到位,希望你看到尽快去公司所在地劳动局,申请仲裁,严惩这种嚣张的违法行为!
第一,凭什么把属于自己的补偿要回来?首先,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拖欠3个月工资不发,违反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再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补偿:(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第二,能得到什么补偿呢?拖欠3个月工资未发,单位违法解除,可获得的补偿=【工资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金。
所以说,劳动局警告完单位就尽快处理的最低补偿为:
工资报酬=3500x3=10500元;
经济补偿=3500x3x25%=2625元;
赔偿金=3500x7x2=49000元;
第三,证明材料一定要准备充足!
虽然,大家都明明知道《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是偏向保护劳动者的,但是,为什么这么多受害员工去劳动局仲裁却还是屡屡败诉呢?
因为,劳动者不仅有去劳动局仲裁用人单位的权利,但是也有举证违法事实的义务。很多劳动者平时不注意积累资料,再遇上耍赖皮或者高薪请律师做法务的公司,就很容易被钻空子,导致仲裁失败。
所以,要想证明公司3个月不发放工资,就得证明劳动关系和考勤记录等,也就是劳动合同和考勤表。
但是如果公司根本没有考勤怎么办?这时候最有力的证据就是社保权益记录或者同事的证言了!
希望你读完能有所帮助,并及时去劳动局申请仲裁,惩罚3个月未发工资的猖狂公司。
欢迎【关注超老师】,一起学习更多职场和社保实操知识。更多【分享】,更多【收获】!
文章来源:网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