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异地工作了,社保可以迁移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社保侦探】观点:换城市工作,社保一定是可以转移走的。但是要不要转移走,一定要确定好退休地这1件事,再做决定也不迟。
退休时,如何确定领取养老金的退休地?每个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有且只有一个退休地,但是参保人换城市工作,工作地有多个,该如何确定在哪退休呢?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4项规定可知:①在户籍地缴纳养老保险在户籍地办退休;②不在户籍地缴纳,在最后缴纳10年地办退休;③不在户籍地缴纳,但最后缴纳地不足10年,转原缴纳10年地办理退休;④所有缴纳地都不足10年,归集到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
也就是说,【换城市工作,要不要转移社保,得看符不符合新工作地退休资格,能不能在新工作地办理退休】,领到养老金。
第一种情况:参保人属于新工作地养老保险一般账户(男性50岁之前、女性40岁之前首次参保),且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累计缴纳当地10年养老保险年限,把之前工作地的社保缴费开具参保凭证,合并转移到新工作地。
例如:张小明,53岁男性,山东省户籍,在北京市从40岁开始正常缴纳职工社保,一共累计缴费13年,现在想回户籍所在地山东工作,社保要不要转移呢?
解析:千万不要转移,否则就领不到养老金了!虽然,张小明最后的参保地是户籍地,但是,53岁开始缴纳社保,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时,却只可以缴纳7年。
所以,根据转移规定,只能把山东的社保缴费年限转移合并到北京,按照北京市标准领取养老金,不可以在山东办理退休。
第二种情况:新工作地非户籍地,参保人养老保险属于临时账户(即男性50岁以后、女性40岁之后,在非户籍地参保),或者新工作法定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10年,一定不要把之前工作地的社保合并过去,而应该把新工作地缴纳的社保年限转移到上一个满10年社保的工作地或者所有工作地都不足10年,合并转移到户籍地,领取养老金。
例如:王小娥,户籍广西省,在老家工作7年,正常缴纳职工社保;41岁去广东省打工,用人单位也是正常缴纳社保8年,现在想回老家工作,社保要不要转移走?
解析:这种情况可以转移回老家,因为41岁在非户籍地广东省参保,王小娥的养老保险就属于临时账户,也就不具备广东办理退休的条件,就只能转移合并到户籍所在地,按照户籍地标准领取养老金待遇。
多地缴纳社保,退休时养老金怎么计算?- 退休当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退休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常见的计发月数有50周岁为195个月,55周岁为170个月,60周岁为139个月)。
张阿姨,在A城市工作5年,公司按照当地历年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100%为其缴纳社保,个人账户储存额为2万元;之后在B城市工作15年,也是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100%缴纳社保,退休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为7000元,个人账户储存额为8万元。为方便计算,我们假设A城市历年社平工资都是B城市的80%。
基础养老金:7000×【1+(15×1+5×0.8)÷20】÷2×25%=1706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20000+80000)÷195=513元;
综合所得,张阿姨在B城市退休当月养老金为1706+513=2219元。
注:A城市社保缴费虽然为当地社平工资的100%,却是B城市的80%,指数化缴费平均值就是0.8。50岁退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就是195个月。
写在最后的总结:去异地工作,不一定非要转移社保缴费年限,如果退休时新工作地可以累计超过10年,可以把社保转移到新工作地;如果新工作地社保不能缴纳满10年,而原工作地缴纳已经超过10年,千万不要转移社保缴费年限,因为原工作地才是退休地,转移走了就没办法享受终生收益的养老金了。
最后,就算是工作地非户籍地,而且各地缴纳都不足10年,也最好建议在退休前一年,统一开具参保凭证,合并到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只要养老保险累计够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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