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提倡为在四川凉山木里救火而牺牲的烈士捐款,让他们的父母安度晚年,你会捐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多年来参与优抚安置及双拥工作,涉军事务本身就是业务工作的一部分,对相关政策是熟悉的。下面,我回答问题。
先说点题外话:去年,本地有一个在1993年出生的战士在国防施工中牺牲,并评了烈士,当时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发给遗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和烈士褒扬金,总计176万余元。因本人经手办理的,印象十分深刻。
一、牺牲烈士的抚恤标准和具体项目1.一次性抚恤金。按现行政策,军人在执行任务中牺牲,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应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具体标准为:是烈士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牺牲时40个月的工资。
2.烈士褒扬金。按《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在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军人,可以被评为烈士。为褒扬烈士的伟大精神,国家专门建立了烈士褒扬金制度,其具体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对被评为烈士的牺牲军人,这两项优恤政策应同时发给其遗属。也就是说:应发给烈士遗属的总资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倍,再加上军人牺牲时工资的40倍。经网上查询:201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228元。其50倍为141.14万元。烈士牺牲时工资低于排级干部职务的,一律按排级干部标准执行,但因各人工资标准不同,无法统一计算。总资金应该不低于176万元这个数额。
以上两项抚恤,都是一次性的。
3.遗属定期抚恤金。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对烈士抚养的父母,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或收入低于当地标准的妻子,18周岁以下的孩子或己满18周岁但正在上学、或残疾的孩子,18周岁以下的兄弟姐妹或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来源由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发给定期抚恤金。
自2018年8月1日起,烈士遗属的定期抚恤金标准为:25440元/人.年,即每人每月2120元。另外,这个抚恤标准是不断提高的。
定期抚恤金是专门用于日常生活的开支。
二、一点感慨四川省木里森林救火事故发生后,我连续几天天天关注事态的进展,当得知有27名年轻的军人和4名地方的同志壮烈牺牲后,作为一名多年服务军人、支持国防事业发展的基层公务员,我也痛心疾首,悲伤不已。31名年轻的同志,年龄最小的只有18岁,还是活蹦乱跳的孩子呀,他们身后是31个家庭、甚至家族,白发人送黑发人,痛彻心扉啊!我们感觉岁月静好,是因为有人冲上一线,用生命守护啊!请全社会善待军人,善待祖国安宁的守护者们!
随着国家综合经济实力的增强,对军人及其家属的待遇在不断提高,经济上,在党和政府的精心照料下,遗属们不会发生太大的困难和问题。但无论什么待遇,也换不来朝气蓬勃的儿子、英姿勃发的丈夫、引人羡慕的哥哥!人啊,只有人,才是无价之宝啊!!
三、关于捐款事宜如果发起捐款,我也肯定积极支持和参加,为共和国的英雄们,献上一份我的爱心,送上一份我的致敬和崇敬!让祖国的优秀儿女们放心!
哪位尊敬的条友如果知道捐款信息,请一定告诉我!我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