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一般分哪几个等级?各等级具体有什么区别?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大多数人一听到“低保”这两个字,一般只知道是给低保户发钱的事。其实,要详细说起来,里面还是有很多门道的,确实值得说道说道。为此,我今天不说概念性的东西,只说发放环节的一些情况。
一、低保标准的决定权问题在国家层面,对低保制度的规定只是一些大的原则。具体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国务院授权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一般的生活成本、地方政府的财力状况决定,并公布实施。由于省与省之间、同一个省不同的地级市之间、甚至不同县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低保标准是完全不同的,甚至差异很大。因此,低保标准在县与县之间、地级市之间、省与省之间完全没有可比性,有非常明显的地域化特点。比如:2018年北京市低保户一类标准1000元/人.月,而西部地区某县今年最新农村低保一类标准335元/人.月,前者是后者的3倍。
所谓城市低保,是发给具有城市户口的低保户的低保金。相应地,农村低保是发给具有农村户口的低保户的补助资金。目前,全国大多数地方依然按照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两个标准发放低保金,并且城市低保金的标准高于农村低保金,因为城市的生活成本要高于农村。在刚开始实行低保制度时,就是先有城市低保,后有农村低保的。在此情况下,因为标准不同,如果一个家庭即有城市户口、又有农村户口的话,在低保金的处理上,只能城市户口的享受城市低保,农村户口的享受农村低保,绝对不允许出现混淆。否则,就是工作中的违纪行为。
现在民政部要求不再区分城市、农村户口,合并为统一的低保金。但因为现实中城市低保标准高,农村低保户人数多,统一标准实际上意味着农村低保金标准的大幅度提高,好多地方政府的财政无力承受,只好两条线继续运行,真正完成城乡低保标准统一的,只有浙江省、福建省、北京市、上海市,另外还有一些省份中财政状况好的大城市。
三、一般的低保金分类及补助标准据我了解,低保的类别划分各地也明显不同。有分为三类的,有分为四类的。
例如:西部地区某县的农村低保分为四类:一类335元/人.月,二类318元/人.月,三类84元/人.月,四类58元/人.月。很明显:一、二类补助水平比较高,其实,这就是重点保障对象,真正的困难家庭,并且每年都会提高补助标准;三、四类就很低了,基本上可有可无,己经稳定了五、六年了,并且会逐步地彻底取消,以压缩低保覆盖面。因此,说低保,关键是定为几类,每个人每月补助了多少钱,这才是实质性的,钱很少的就无所谓了。要说各等级之间有什么区别,只能说,因为家庭具体情况的不同,高等级的钱多,低等级的钱少而己。
要特别说明的是:一类低保户是全额保障对象,意思是该家庭完全没有任何收入,享受全额补助。例如:一类标准335元的,其全额保障标准为一个人每年补助335×12=4020元。也即当地的低保标准为4020元/人.年。其余均为差额保障对象,即按4020元这个标准,缺多少补多少,补足差额而已。
还有的地方分为三类,叫一类、二类、三类。也有的地方分为A类、B类、C类,其意思一样,都是第一类最高,其余依次序降低标准。
四、关于发放低保金的政策要求和具体过程自低保制度实施以来,很多地方民政部门都按照当时的政策按季度发放,即每一个季度发放一次。前期是发现金,将低保金拨付到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由其民政办的工作人员负责发放到低保户手中,并签名盖章。后来发现发现金问题很多,漏洞明显,矛盾突出,改为由乡政府负责,由当地银行按花名册直接打到低保户的存折或银行卡上,不再允许发放现金。从2015年起,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要求,低保金必须按月发放,即每月发放一次。也就是说一年发放12次。
在具体的操作上,先由乡镇民政办和县局社会救助办公室每月核对一次花名册,县局汇总后,起草发放低保金的拨款文件,由民政局长和财政局长联合签发后,根据文件和所附花名册,财政局将本月低保金一次性划入承办低保金发放的银行,由银行一次性全部打到低保户的银行卡或存折上,减少中间环节。这就是低保资金的封闭运行,以拨款文件为唯一依据,由银行直接办理,只有低保户的银行卡上才能取到现金。这个过程叫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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