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退休了被判缓刑会通知单位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本人以前从事过相关工作,对这方面的政策有所了解,我谈一下个人的看法。
首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国家公职人员,退休了,自然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享受相应的退休金(或养老金)和城镇职工医保待遇。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至于退休了被判缓刑,实际上一般是判处有期徒三年以下,并同时宣告缓刑n年。也就是说,这类刑罚只是在具体执行上不予收监,由当地公安机关监督执行而己。但在刑事法律的角度讲,被判缓刑,是刑法规定的主刑,是实刑,本人当然是犯罪分子,并不存在判了缓刑就不属于刑事犯罪的可能性。
其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的政务处分问题。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务处分的行政规章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于在职期间被判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政务处理,该《规定》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也就是说,正在单位上班、属于在职职工时,己经被判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该职工肯定是会被开除的。那么,退休了的事业人员,又该怎么办呢?《规定》第四十四条明确:“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是,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这就非常明确了,对于退休人员不再给予处分,但是应该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就必须降低或取消其享受的相应待遇。
这里尤其要强调的是:当该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以前是参公人员身份时,其政务处分应该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执行。其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关于己经退休的人员不再给予处分,但依然要按照应该给予的具体的处分档次,调整其享受的相关待遇,这与事业人员的处理原则完全一致。
最后,回答题主的问题:事业单位退休了被判缓刑会通知单位吗?从以上的政策规定看:虽然没有必须通知单位的明确规定,但是如果法院不将判决结果通知本人原单位、纪检监察机关、人社部门、党委组织部门、事业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的话,其后续的党政纪处分、待遇调整就将会完全落空。这是肯定不允许发生的事情。
早在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10号)对此类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对涉及到的所有部门,纪委、监委、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局以及其党委组织部、人社部门都有专门的规定,相互之间己经形成了正常的工作制度,一旦在工作中遇到,正常通报就行了。假如不通报,是一种工作失职行为。因此,人民法院一定会将依法做出的刑事判决,接照政策规定的要求,及时地通报给所有的相关单位,当然包括本人的原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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