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癌症有补助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因在基层行政单位工作,对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多有了解,我就题主提出的问题,谈一下个人的看法。
首先,要明确一个国家层面的宏观理念:所有公民的医疗费用,都必须通过参加医疗保险的方式加以解决。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参加医疗保险,无非就是两种办法:1、参加政府设立、政府管理、政府负责运行、政府给予资金补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的医疗保险,这是目前国家大力度推行、绝大多数人普遍采取的解决了办法。更具体地说:就是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2、直接由个人出资购买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商业医疗保险,一旦有病,按双方签定的商业医疗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办理赔付事宜。当然了,如果什么医疗保险都没有参加,所有的医疗费用只能由病人及其家庭100%自付。
其次,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实际运行情况。毫无疑问,己经退休的人员,绝大多数人在在职期间,已经按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由职工个人和单位共同缴费,参加了城镇职工医保。退休之后,相应地也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手续,从此不再缴费,终身享受城镇职工医保的报销待遇。这是退休人员报销医疗费用的主渠道,也是最基本、最强有力的保障措施。这可以称为第一次报销。
此外,在没有国家统一政策的情况下,全国大多数省、市,参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办法,由各省、市人民政府出台具体的政策,推行城镇职工们由个人缴费、普遍参加城镇职工的大病保险的具体措施。具体的名称各省、市有听不同,有叫大病统筹的,有叫大病医疗保险的。无论叫什么各称,本质上都是适用于城镇职工们的大病保险,即可以看做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保险,也可以称为补充医疗保险。尤其要注意的是:城镇职工的大病保险,必须由参保人另外缴费参加,对在职职工、退休职工一视同仁。各地具体的参保办法、缴费办法有所不同,有每年元月份一次性缴清的,也有按月缴费的,但必须每年连续参保;具体的缴费金额差别也比较大,有一年30元的,也有一年120元的,多种多样,形形色色。
参加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其根本的作用就是:一旦身患重特大疾病,在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结束之后,如果自付金额较大,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就完全可以在城镇职工的大病保险中进行第二次报销,防止城镇职工们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虽然各省、市报销金额的最高限额(即:封顶线)的具体数额有较大差距,但一般都在20万元——60万元的范围区间之内。一般来说:缴费越高,封顶线也越高。从这个意义上讲,城镇职工的大病保险,是一种缴费低廉、报销金额也很高的补充医疗保险。可能大多数人平时根本没感觉,但在关键时刻都能大幅度地降低医疗费用负担,甚至挽救生命。因此,所有的城镇职工们,不论在职的,还是退休的,无论如何一定要缴费参加一年一度的城镇职工大病保险。人命关天,不可不慎。如果没有缴费参保,一旦有事,当然不能享受报销待遇,这是自然而然的事实。毕竟,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顺便强调一句:城镇职工的大病保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一样,也由中标的当地商业保险公司具体承办。具体的政策、业务管理,由当地医疗保障局负责。
最后,回答题主的问题:退休人员癌症有补助吗?毫无疑问,退休人员是终身享受城镇职工医保报销待遇的;在此基础上,还应该参加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只要参保了,就完全可以合情、合理、合法地享受先后两次的医疗费用的报销待遇。确保高额医疗费用中的大部分按规定予以报销,这就是目前的正常、正规的主体解决办法。
至于说到癌症,按医学理论讲,就是恶性肿瘤而己,不过是属于重特大疾病之中的一类疾病。目前,我国根本没有专门用于癌症病人的专项补助资金,这是肯定的。也就是说:对于身患癌症的退休人员来说,根本就没有由国家财政拨款建立的专项补助资金,当然也就没有申请的可能性了。
总之,在目前的社会保险政策环境下,对于任何身份的人都一样:要保证有钱吃药看病住院,早些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尽可能按高标准缴费,或者直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如果平时马马虎虎,不管不顾,掏不起医疗费用了,还想着由国家无偿地掏钱,给个人支付治疗费用,那真是想多了。毕竟,一分付出,一分收获。也只有按政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才是正道,其他都是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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