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工作,低保会被取消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简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题主的具体描述是:低保户一旦工作,低保会被取消吗?
先给出结论:低保户的家庭成员参加了工作,低保是否会被取消,与两个因素有关:1、本人工资的高低;2、就业单位的性质。为什么呢?
按照政策规定,低保户之所以取得低保资格,按月领取低保金,要因为:1、该低保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的低保标准,根本无法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才给予了财政资金补助。也就是说,家庭人均收入低,是给予低保待遇的决定性条件;2、也没有超出当地政府规定的家庭财产。即:取得低保资格的前提条件,是该家庭的人均收入和财产状况都符会政策规定,家庭生活困难,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现在低保户家中有人工作了,这当然是好事。挣得一份工资,可以立即增加家庭收入,改善家庭生活条件。但实事求是地、客观地说:工作了自然就有一个工资高低的问题。刚刚超过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发1500元--2000元工资的,叫工作,每月发5000元—20000元工资的,也叫工作。工作和工作的工资待遇差距是非常大的。这是第一个方面,即工资的具体金额。
第二方面:工作单位的性质。这是指孩子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了;还是到国有企业正式参加工作了;拟或是以劳务派遣工身份到用工单位工作,貌似高大上,却领着极低的工资;或者到小微企业临时打工,甚至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到处找临时活,苦苦打工度日。工作单位性质不同,个人身份自然不同,工资收入自然差别很大。
之所以强调这两个方面,是因为不同的工作单位,工作的稳定性差别很大,收入也有一个稳定不稳定的问题。有固定的工作岗位,有稳定、可预期的工资收入,肯定是好工作;反之,当然不是好工作。
正常稳定的收入,当然可以提高全家人的人均收入。当工资收入的数额明显地抬高了全家人的人均收入,并超过了当地低保标准时,低保户的低保待遇就必须取消了。如果没有超过低保标准,但人均收入却有了明显的提高,就应该相应地降低全家人的低保保障类别,自然也就降低了每个人的低保补助金额。这是第一个视角,工资收入的高低对低保资格的具体影响。
同时,必须强调的是:如果低保家庭走出的孩子是己毕业的大学生,通过正常的招考等途径,被录用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这时孩子就成了体制内人员,当然也是财政供养人员。在此情况下,不论工资高低,一律一刀切,必须取消全家人的低保待遇。原因很简单:体制内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属于全社会正常偏上水平,不会太低;同时,如果允许体制内工作人员的家庭享受低保待遇,将会为以权谋私、人情保、关系保等违法违纪行为打开方便之门,导致无法收拾的严重后果,社会影响肯定很坏。其余到国有企业参加了正式工作的家庭,也应该严格地予以控制,但一般不宜一刀切。总之,目前的低保政策,在核算低保户的家庭人均收入时,对非体制内工作人员的收入持比较实事求是、比较客观的态度。
所以,如果低保户的家庭成员参加了工作,除了财政供养人员的家庭必须一律取消低保待遇之外,其他岗位的工作,应按工资高低对人均收入的影响程度来决定取舍,即可以降低保障标准,又可以取消低保待遇,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予以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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