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服务员,没跟他说我是暑假工,想做一个月15天就走,因为工资是15号发,那最后15天的工资拿得到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不一定,看你和老板怎么进行协调。
一、暑假工的权益容易受损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暑期学生打工提供的是兼职劳务服务,属于劳务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几年前,我有个朋友在暑假的时候去一家餐厅打了一个多月的暑假工,但为了得到这份工作,我朋友也像题主一样没有告诉老板自己是暑假工。本来是打算工作2个多月后就和老板说自己家里有事干不了了,没想到老板说餐厅规定工作满3个月才可以辞职,但我朋友坚持要走,最后协商结果是老板扣了他1个多月的工资。
其实换位思考下,老板一定要求我朋友工作满3个月,其实是因为老板知道餐厅的员工流动率大,为了保证餐厅业务的正常运转,所以希望招能长期工作的员工。
而我朋友在招聘时也没和老板说实话,这其实也是对老板有些不公平的,所以被多扣了几天的工资,我朋友最后也同意了。
二、用法律来维权也不太容易暑期工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劳务关系,双方间权利义务应受《民法通则》调整。如果暑期工与用工单位间因劳动报酬产生纠纷,而暑期工确实提供劳务的,用工单位应当支付相应劳动报酬;就劳动报酬标准产生争议,首先应以双方约定为准;各执一词的,可参照同工同酬,这也符合公平原则。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足额的工资,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
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调
2、收集你工作的证据,比如你工作的时间、工作的考勤表、工资收入等,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申诉,不过一般情况下劳动监察大队会认为这种情况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理。
3、运用网络,将自己遇到的事情发布到网上进行曝光,如果你得到这份工作是通过网络中介的话,那就写投诉评价投诉这家中介。
综上,我认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找用人单位协调,离职的时候也不要和老板说你是暑期工,就和我朋友一样说家里有事就好,这样不会让老板觉得自己被欺骗从而不愿意付那15天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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