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人说劳务派遣是暴利行业?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劳务派遣毫无疑问属于暴利行业。这个“暴利”是相对它的投入产出的,因为它几乎没有成本,只要赚钱就是利润,总额不一定多大,但利润率极高。比如,夫妻俩开个小劳务公司,就替关系户企业招招劳务工,一年投入10万元,如果利润是100万元,你说这个算不算“暴利”?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看门道。
劳务派遣制是舶来品,大约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才引入,在2000年以后蓬勃发展,迅速蔓延。企业用人就招聘,为什么还要找个中介公司(劳务公司)多此一举呢?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用人单位基本都是体制内企业和事业单位。这些单位的特点是实行定员定岗定编定资,最关键的是工资总额制,用人企业或单位一年发多少工资,这是上级核定的。比如,大海公司一年只给你核定100人、1千万元工资总额。用人单位使用劳务工,人不是单位的人,发工资都走工资总额,而是从劳务费。绕开了这个管理障碍,当然这是上级“妥协”的结果。
二是躲避风险的需要。2000年以后,安全和工伤风险越来越大,让企业难以承受。我们在网上经常看到哪里出事故了,都是临时工(一般多为劳务工)干的。安全事故的统计,不算用人单位的,工伤也不是用人单位的,可以省去很多考核、处罚和麻烦。
三是没有人事管理的麻烦。如果是用人单位的“人”(合同制员工和编制人员),生老病死都要管理,还要照顾各种福利,正式工不便于辞退,管理起来不顺手。聘用劳务工,劳务工是劳务公司的人,用人单位只用他的劳务,不管他的“人”,省心省力。
四是省钱。大道理不写了,用人单位的正式合同制员工和编制人员,工资高、社保高、福利高,综合人工成本很高。使用劳务工,许多支出并不是劳动法强制支出,能省则省。比如,工资只是正式工的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做不到同工同酬。社保,可以按照最低标准缴,住房公积金和其他福利,则是没有的。这样能省很多人工成本。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用人单位是愿意用劳务工的。那么,劳务公司为何是暴利呢?再来看劳务公司是怎么运转的?
一是,用人单位把劳务费(含工资、社保、管理费以及计提的应得福利费),从财务劳务费科目中支出给劳务公司。劳务公司按照约定的工资发放。这里面的水就比较深,劳务公司通过压低工资、少缴社保、扣罚工资等手段多赚钱,不展开说了。
二是,劳务公司就是一个“皮包公司”,只是管管人事档案、发发工资,其他什么也干不了。只养几个工作人员就够了。劳务工都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劳务公司都不见面,也不管他们的培训发展,不对他们成长操心,省去很多成本。
三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务工,也不会全心全意培养发展他们,如果不需要了,通知劳务公司退回就可以了,也不存在辞退补偿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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